八、避复。“避复”是近代学人杨树达提出的,他在《中国修辞学》设“变化”一章,“避复”一节,实际上“变化”也是讲避复。举古书上的例子,说明“避复”乃有意而为,避复本身就是语言的一种追求。
《庄子·秋水》:“且夫我尝闻少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始吾弗信。”课文注解将“少”解为“小看”,将“轻”解为“轻视”。其实,这二者并没有什么差别,小看就是轻视,避复而已。
《屈原列传》:“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称”“道”“述”如果分开解释,或许有区别,但在文中意思都是表示“提到”“称道”等意思,实质上没有区别。
《谏太宗十思疏》:“忧懈怠,则思慎始而敬终。”“敬”就是“慎”。这里有认真严肃、全神贯注地对待的意思;今天还有“敬业”的说法。这里不说“慎始而慎终”,显然是为了避复。又:“则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尽”“竭”,其义一也。“恩所加,则思无因喜而谬赏;罚所及,则思无以怒而滥刑。”“以怒”就是“因怒”。上下文分用“因”“以”,则是虚词的避复。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避复的修辞较多地用在上下文结构对应的位置上,由此产生了“上下对文而见义”之说。所谓“对文见义”是指在结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词组或句子里,处于相应位置的词可以互释。掌握了它,有时可以从已知词义来推知另一未知词义。这时,一些近义词、类义词临时取得了同义词的作用。对待“对文见义”的词义,读者在阅读时,不必计较它们的“异”,只需认识它们的“同”。如果说,互文见义的特点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么,“对文见义”的特点就是:“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李密《陈情表》:“既无伯叔,终鲜兄弟。”“鲜”本是“少”的意思,但受到上文“无”的影响,临时取得了“无”的意思。《阿房宫赋》:“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几世几年,剽掠其人,倚叠如山。”文中“收藏”“经营”“精英”本来并非同义词,也不是近义词,但受到上下文的影响,按照对文见义的原则,它们取得了相同的含义。所以注解中说:“(收藏)指收藏的金玉珠宝等物。下文的‘经营’‘精英’也指金玉珠宝等物。”《病梅馆记》:“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教参书上的译文是:“梅以(枝干)曲折算作美,直了就没有风姿;以(枝干)横斜算作美,端正了就没有景致;以(枝干)疏朗算作美,稠密了就没有美态。”这里对“姿”“景”“态”的翻译考虑了不同的措辞,当然是对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它们的含义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这三个字的位置在原文中重新安排,内容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屈原列传》有句云:“人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自为”,课文注解为:“为自己”(为读wèi)。其实,“为”在此是泛义动词,仍读wéi,它的含义就是下文的“佐”。如果前面的“自为”是一个介宾结构,后面的“自佐”是动宾结构,文气就不贯通。而且从语法上说,用“以”连接的“求忠”与“自为”都是动词结构,才可以表示目的、承接等关系。笔者翻阅相应的教参书(人教版2002)上的译文是:“一个国君无论他是愚昧还是聪明,贤能还是不贤能,没有不想寻求忠臣、任用贤良来辅佐自己的。”译文把“自为”“自佐”合起来处理成“辅佐自己”是恰当的,如果按课文注释来翻译成“没有谁不想为了自己求得忠臣,没有谁不想任用贤良来辅佐自己”,就佶屈聱牙不知所云了。
九、连及。在古汉语中,有时叙说某一事物时,连带提及另一事物,而连带提及的事物在句子中实际上不起作用。这种修辞方式叫做连及。常见的是专名连及。杨树达《中国修辞学》举《左传·昭公三年》例:“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薨),士吊,大夫送葬。”(“聘”,古代诸侯之间通问修好。“不协”,不团结,有矛盾。)树达引孔疏:“襄是文公子,能继父业,故连言之。其命朝聘之数,吊葬之使,皆文公令之,非襄公也。”原文“文”指晋文公,“襄”指晋襄公。称霸的实际上只是晋文公。《孟子·滕文公上》:“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汝、汉、淮、泗四水,只有汉水流入长江,连类而及其余三水。高中《语文读本》第五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许行》一课对“决汝、汉”一句的注解是:“开凿汝水、汉水。汝水在今河南省,汉水发源于今陕西宁强县,在湖北注入长江。”对“排淮、泗”一句的注解是:“排泄淮水、泗水。淮水即淮河,发源于河南,经安徽入江苏。泗水发源于山东,在江苏注入淮河。”注释对汝水是否注入长江交代不清,也没有说明为什么会有这种行文。
一般词语的连及,人们常称之为偏义复词。这类例子颇多。《墨子·非攻》:“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必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园圃”,本为果园和菜园,这里只是指果园。《孔雀东南飞》中“公姥”“父母”“弟兄”“牛马”等,即《中国修辞学》所谓“物名连及”。余如“利害”“异同”“缓急”“得失”等,即《中国修辞学》所谓“事名连及”。诸葛亮《出师表》:“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因前有“危急”之语,所以“存”用以衬“亡”。“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异同”偏在“异”,“同”只是连带提及,不过是由于平时这两个字经常连用而已。高中语文第三册《五人墓碑记》:“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课文注解对“亦以明死生之大”的注解是:“也就是为了表明死生的重大意义。死生,指有价值的和无价值的不同的生和死。”实际上,“死生”之义偏在“死”。作者所表彰的五人生前乃普通市民,“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是所谓“草野之无闻者”,假令他们能“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所以他们之所以被树碑立传,就在于他们死得壮烈、伟大,这在封建社会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
《礼记·曲礼上》:“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陈望道认为“猩猩非禽”,所以说“猩猩能言,不离禽兽”是上下文欠照应。香港郑子瑜教授不同意陈先生的看法,他引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从一而省文”的说法,指出:“禽兽”是复词,偏取“兽”义(参看《中国修辞学史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