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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刊] 诉无门(江南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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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2: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江南春秀


  小民刘学军,
  国企一文员;
  只因无背景,
  下岗十六年;
  基本生活费,
  至今无一元。
  到了两千年,
  企业搞开发,
  我成拆迁户;
  签下购房约,
  并立公证书;
  经理笑我愚:
  这些有何用?
  
  建房历七年,
  企业频违约;
  房款我应付,
  违约应担责。
  违约赔偿金,
  所欠过渡费;
  外加十六年,
  下岗生活费;
  该给与该付,
  两下结清楚。
  经理是法盲,
  只要不肯付;
  小民问原因,
  经理大声斥:
  无钱又无势,
  凭啥来要钱?
  小民细细诉:
  法律赋我权。
  经理轻轻笑:
  那你找法院。
  
  无奈写诉状,
  去年交法院;
  立案要审查,
  时间是七天;
  期限早已过,
  不见通知书;
  小民穷追根,
  方知个中由:
  领导不高兴,
  不给诉讼权。
  小民不明白:
  律法有规定,
  何以夺诉权?
  上访找上级,
  上级是中院;
  中院领导说:
  这事不好管。
  经理放声笑:
  小民有啥权!
  
  抬头问苍天:
  人有强与弱,
  天有好生德;
  不求荣与贵,
  但求基本权;
  即让我为人,
  何以无诉权?
  低头暗自啼:
  人字何其简,
  做人何其艰;
  做人不像人,
  何必恋人间;
  不如今日去,
  永诀做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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