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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 首届墨如金·古典诗歌·诗书画印创作大赛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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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2 09: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届“墨如金·古典诗歌·诗书画印创作大赛”

为弘扬中华文化,广东电视台与广州墨如金诗书画院合作,拟定每两年举办一次的“墨如金古典诗歌创作大赛”的大型文化活动。

首届“墨如金·古典诗歌·诗书画印创作大赛”包括诗、书、画、印四项大赛,第一项是指今人用“古典诗歌”形式创作的原创诗歌,后三项分别是指表现内容为古典诗歌或今人创作的古典诗歌的书法作品(不含硬笔书法)、国画作品及篆刻作品。

“弘扬中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古典诗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首届“墨如金·古典诗歌·诗书画印创作大赛”是“笔墨当随时代”的体现,也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盛举。

一、大赛活动内容

主办单位: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

广东广播电视书画院

广州墨如金诗书画院

承办单位:广东电视台《文化珠江》栏目

活动时间:2007年11月28日至2008年5月8日

征稿时间:2007年11月28日至2008年3月28日

颁奖时间: 2008年5月8日


一等奖:4名,奖金120000元。诗、书、画、印各1名,每名奖金30000元,证书一份及大赛入选作品集两册。

二等奖:8名,奖金80000元。诗、书、画、印各2名,每名奖金10000元,证书一份及大赛入选作品集两册。

三等奖:12名,奖金80000元。诗、书、画、印各3名,每名奖金5000元,证书一份及大赛入选作品集两册。

入围奖:400名,每人得证书一份及大赛入选作品集一册。

投稿对象:全球华人及喜好中华传统文化的外国人士

作品要求:书法、国画、篆刻作品不限大小;但所有作品需交原作,篆刻作品交印石。

评委组成:由国内外的诗书画印专家、学者及公证人员组成(名单另附)。

大赛说明:

1、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使用于电视节目制作、宣传,报刊出版,出版作品集,展出等权利,不再支付稿费。

2、获奖者自行报税,主办方不负有责任。

3、 大赛主办方将在入选作品中选取合适的作品,在广东省内选一名山将作品刻碑保存并为世人开放参观。

4、 入选作品主办方将编印成画册出版。

5、 所有参赛作品全数进行公益拍买,拍买所得资金分为二部分使用,一部分资金用于建树本次活动的碑林,另一部资金投入于社会建造本次活动的希望小学。

6、 如发现并经证实参赛作品有违反著作权或版权者,主办方将取消获奖者资格,奖金及证书一并收回。

投稿地址:

中国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台《文化珠江》栏目

          邮政编码:510066

          注:封面注明“诗书画印”大赛投稿,请自行包装好邮寄。

询问电话:020-61293572,传真:020-61293321

合作单位:墨如金诗书画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47号之一蓝天大厦八楼

联 系 人:彭军霞

电    话:37603884  手机: 13688858223

二、活动宣传及出版

1、2007年11月28日起至2008年3月28日止,在我台的电视媒体密集播出本次活动的征稿电视宣传片。

2、我台文化精品栏目《文化珠江》不定期跟踪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

3、我台重点报导2008年5月8日的颁奖活动。

4、《文化珠江》对获奖作品和作者进行专访报道。

5、主办方将于2007年12月初开始在国内主要媒体、相关行业媒体及互联网上发布征稿信息。

6、颁奖当日主办方将邀请国内外主要媒体、相关行业媒体及互联网媒体进行报道。

7、颁奖当日主办方将发行本次活动的入选作品集。

8、颁奖当日主办方将在广州市择地举行本次活动的入选作品集展览。

                                

                                            20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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