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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易传》的和合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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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5: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佚名



先秦和合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宝库中的精华部分,而《易传》的和合思想则是先秦和合思想的集中代表。

对於《易传》的和合思想,学者们已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是,勿庸讳言,一些研究成果对《易传》和合思想的系统性,尚缺乏深入的认识,往往停留在“和合生物”这一层面上。《易传》和合思想的核心是阴阳的对立与统一。而四时有序,天地和合并不是它追求的最高目的。它追求的最高目的是人与天地合德,是“天人合一”。它还认为阴阳和合与不和合是事物发展的两极,密不可分。所以,不能仅从“和合生物”这一层面来谈和合,也不能离开不和合而专谈和合。

《易传》和合思想内容丰富,充满思辩精神。下面准备从四个方面来分析它的特徵。不当之处,望方家指正。

  



  

《易传》和合思想的特徵之一,是主张阴阳有等次的和合。

《易·系辞传》论述宇宙生成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两仪,就其性质来说,称阴阳;就其法象来说;称天地;就《周易》的语言来说,称乾坤。《易传》的和合思想就是从阴阳的对立统一入手而展开的。太极为宇宙万物之本源,它的本源性正在於它的阴阳两性。但是,在《易传》中,阴阳两性的地位并不平等,而是阳主阴从,阳尊阴卑,阳大阴小。《易·系辞传上》开宗明义: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易传》的乾,就是阳,代表天、君、父、夫等刚健性事物;坤,就是阴,代表地、臣、子、妇等柔顺性事物。“天尊地卑”一句话,就确定了乾、坤两类不同事物的尊卑地位。其尊卑序列的表现形式是《易》卦的六爻之位。故《系辞传上》说:“列贵贱者存乎位,齐小大者存乎卦。”韩注、孔疏说六爻之位贵贱在上下,“皆上贵而下贱也”。卦的大小在阴阳,若《泰》阳长阴消,曰“小往大来”;《否》阴长阳消,曰“大往小来”。

《易纬·乾凿度》述《易经》六爻贵贱等级:“初为元士,二为大夫,三为三公,四为诸侯,上为宗庙。”《乾凿度》所讲为汉人之说,虽失之过凿,但大体可以反映《易传》思想。如《乾·上九》爻辞:“亢龙有悔。”《文言》解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虽未说上九为宗庙,但肯定其高贵则是实。故荀爽注:“在上,故贵。”又如《坤·六三》爻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坤文言》释:“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虽未明言其是否三公,但肯定它代表臣。臣道的特点是“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1]

《易传》认为天、乾所以为尊、为主、为进;地、坤所以为卑、为从、为退、是由它们自身的属性决定的。《说卦传》曰:“乾,健也;坤,顺也。”虞翻说健是“精刚自胜,动行不休”,顺是“纯柔承天时行”[2]坤顺承乾,随乾而行,决定了代表乾、坤两类事物的阴与阳,从本质上说就不可能是并列的、对等的,而只能是尊卑有序、贵贱有等的。这样在阴阳构成的和合体中,阳尊阴卑,阳主阴从也就是自然的了。

《易传》和合思想的等级性是周代社会的等级制度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

马克思曾说过:

唯物史观是以一定时期的物质经济条件来说明一切历史事件和观念,一切政治经济和宗教的。[3]

周代是等级制社会,其社会的等级结构是“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匿,以相辅佐。”[4]天子、公卿、大夫、士、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等所处的社会等级不同,他们所占有的社会财富以及在社会上所分享的政治权利亦不同。《左传》宣公十二年说:“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礼不逆矣。”认为跨越贵贱等级,就是逆礼。在这样等级森严的社会条件下,希冀《易传》的和合思想不反映等级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

有些学者习用“礼之用,和为贵”[5]一语释读《易传》的和合思想,但不谈礼的性质。这是有问题的。“礼之用,和为贵”其实讲的也是礼的有次序和合。

周代的礼,号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仪礼》载冠、婚、丧、祭、朝、聘、乡饮酒,乡射八礼;《周礼》载吉、凶、宾、嘉五礼,等级性都是很严格的。《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说:“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就是说爵秩等级不同者,所享受的礼遇也不同。《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又说:“自上以下,隆杀以两。”杀即减。是说自上而下爵秩每减一级,相应的礼遇就削减二数。如《周礼·春官·典命》载,上公旗冕皆九旒,侯伯则七旒、子男五旒,即所谓“隆杀以两”。

《礼记·中庸》曰:“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曲礼》曰:“夫礼,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皆一语中的,揭示了礼的等级本质。在周代社会中,“亲亲之杀”反映的就是血族关系的等级;“尊贤之等”反映的就是社会上的政治等级。所谓“礼之用,和为贵”,讲的就是以等级制为基础的礼,要恪守尊卑贵贱不同等级的和合。当前,凡研究和合思想的学者皆未谈到和合思想的等级性,这不能不是一件憾事。

还有的学者说:“男女合和之精神在《礼记》中演化为一种重要的人伦道德——男女(夫妻)‘同尊卑’。”“後来的‘男尊女卑’和‘夫为妻纲’,在真正的中华文化与真正的儒家文化裏没有任何依据”。[6]是错误的。先秦虽然尚未产生“夫为妻纲”这样的极端的思想,但“男尊女卑”却早已出现。恩格斯曾说过:“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7]自父权制取代了母权制以後,“男尊女卑”观念就随之产生了。个体婚制就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8]《礼记》中所载的“夫妻同尊卑”,是有前提条件的。《礼记·丧服四制》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礼记·表记》说:“母亲而不尊,父尊而不亲。”在家庭中,父权最尊;在社会上,君权最尊,即“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9]《仪礼·丧服传》:“父,至尊也。”《荀子·致士》:“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讲的都是男尊女卑,父尊子卑,君尊臣卑。连子女对母之爱,都被说成是由父爱决定的。所谓,“男女(夫妇)同尊卑”讲的不过是“妇以夫贵”而已。在父家长制占统治地位的周代社会,儒家怎能突破“男尊女卑”的观念。

  



  

《易传》和合思想的特徵之二,是认识到了世界万物阴阳和合的多样性,并主张容纳多样性。

和合一词,最早见於西周末年,是周太史史伯对郑桓公问时提出的,曰“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10]涵义是协调族众与百姓的团结。但是,问题不在於“和合”的提出,而在於在问对中史伯提出了对“和实生物”的深刻认识。史伯指出:同性事物之和不能生物,只有异性事物之和才能生物。百物由土与金木水火相杂而生成,味道由辛酸苦辣甜相杂而调口,身体由强健四肢组成而能自卫,声音由六律调合而能悦耳,七窍功能不同而皆受役於心,人具首足八体而成人,人建九脏能经纪性命树立纯德。不同事物的相互结合与转而相生,造就了人间世界“出千品,具万方”的多样性。

史伯讲论“和实生物”虽然还是直观的、感性的,甚至含有某些牵强之处,但毫无疑问,已经上升到了自然哲学的高度。[11]

《易传》发展了史伯的“和实生物”说,用高度概括的阴阳二气相交生物理论,取代了土与金木水火土相杂而生物的旧说。《系辞传上》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首次提出了道、器理论。依据这一理论,阴阳和合生物属於道论;物物相和生物属於器论。两者有重大差别。所以,《易传》的阴阳和合生物说把史伯的“和实生物”思想从自然哲学层次提高到了形上学层次。这在中国古代思维史上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易传》认为《易》“以刚柔立本”[12]万物皆本阴阳而生,万物皆“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13]。由阴阳和合构成的世界万物则是多种多样的。


《易》对事物阴阳和合多样性的认识,表现在它对《易》卦的阐释上。

《易传》认为《易》之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经卦,可以代表世界上任何事物。如自然界的天、地、山、泽、风、雷、水、火;动物界的马、牛、龙、鸡、豕、雉、犬、羊;家庭中的父、母、长男、长女、中男、中女、少男、少女。也可以代表时间和空间:震为春分,为东方;巽为立夏、为东南;离为夏至、为南方;坤为立秋、为西南;兑为秋分、为西方;乾为立冬、为西北;坎为冬至、为北方;艮为立春、为东北。

《易》之别卦,就是由“八卦因而重之”组成的六十四卦。它不但可以代表世界万事万物,而且可以表现世界万事万物的发展变化规律。《系辞传》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下之道。仰以观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及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又说《易》能“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世界万事万物的发展变化是复杂的、多样的。《易》摸拟表现世界万事万物的手段也是复杂多样的。《易》之象能拟天下事物之形容“象其物宜”[14];《易》之卦能尽天下事物之情伪,[15]《易》之爻变而“遂定天下之文”[16],“感而遂通天下之故”[17];《易》之蓍能“通天下之志”[18];《易》之数“遂定天下之象”,[19]《易》之系辞能断天下之“吉凶”。[20]

《易传》看到了世界万事万物及其发展变化的差异性、多样性。但它并不认为这些差异与多样性互相排斥,而认为它们同出於“太极“,皆由“阴阳”构成,所以具有统一性,是普通联系的,是可以互相容纳的。上文我们所引《易传》曰“弥纶天下之道”,“范围天地之化”“曲成万物而不遗”等论述,就是它相容世界万物思想的有力证明。

《易·说卦传》曰:“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风雷相薄,水火相射。”[21]天地、山泽、风雷、水火本是性质不相同,差异性很大的对立事物。但是,由於它们都具有阴阳之体,故天地可以相交,山泽可以通气,风雷可以相薄,水火可以相射。通过它们差异性、多样性的交相互补,交相和合,庶类就有所生成,品物就有所发展。“若天地不交,水火异处,则庶类无生成之用,品物无变化之理”。[22]这些矛盾著的事物,在世界万物的成长变化过程中,各有自己的作用,“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恒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它们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万物生长就能繁茂,品物流行就能多姿,世界也就会变更加丰富多彩。这是《易传》相容万物思想的又一种表现。

《坤·彖传》曰:“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宏光大,品物咸亨”。蜀才释“德合无疆”曰:“天有无疆之德,而坤合之。”荀爽释“含宏光大”曰:“乾二居坤五曰含,坤五居乾二为宏。坤初居乾四为光,乾四居坤初为大也。”释“品物咸亨”曰:“天地交、万物生,故咸亨。”坤是地,大地以母亲般的胸怀荷载万物。但坤性顺,顺承天而德合无疆,天地相应而含宏光大,天地相交相合而万物品类亨通。《坤·象传》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大地是柔顺的,负载著万物,君子要效法大地,以敦厚至德相容万物养育人民。《易传》的这一容物养民思想,现已凝结成为中华民族优秀的民族性格之一。

《易·说卦传》曰: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叠用柔刚,故《易》六画而成章。

《易传》认为天、地、人三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人是天地所生,既与天地统一,又有别於天地。人所以与天地万物统一,因为人是万物之一种。《序卦传》曰:“有天地然後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讲的就是这种统一性。人所以有别於天地,因为天地间唯人有灵,可以认识三极之道,是天地间一切活动的主体。《易》卦六画,初、二为地,三、四为人,五、上为天,就是用来表现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天道虽刚,亦含柔德;地道虽柔,亦含刚德。人禀受天地二气而生,自然也含刚柔二体,即“曰仁与义”。


《易传》把天地人看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并探索天地人三者阴阳刚柔的变化规律,探求人与万物的性命之理,这不正是它相容万物多样性的最好证明吗?

  



  

《易传》和合思想的特徵之三,是认识到事物阴阳的两端、而主张追求中道。

《易传》关於世界万物两端的思想是复杂的、多方面、多层次的。

从世界万物的起源上说,它认为阴、阳就是两端。《易·系辞传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世界万物的产生无不从阴阳开始。乾是阳的代表,坤是阴的代表。《乾·彖传》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乾元是刚劲的元阳之气,世界万有之物无不资取元阳以为开始。天是元阳之气结成的形体,故乾元统於天。《坤·彖传》曰:“大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元是柔顺的元阴之气,世界万有之物无不资取元阴之气赖以生长。地是元阴之气凝成的形体,是顺承天的。孔颖达解释“资始”、“资生”的不同作用说:“初禀其气,谓之始;成形谓之生。乾本气初,故云资始;坤据成形,故云资生。”[23]即说万物发生先禀受乾元之气,坤元之气随後顺承乾元,以成就万物之形体。所以,万物莫不为阴阳和气,而阴阳则为它的两端。

《易》卦是《易》摸拟天地万物及其发展变化的结构系统,不论经卦、别卦,它的两端都是乾坤。

从经卦来说,《说卦传》云:“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乾、坤两卦是父母卦,余六卦震、巽、坎、离、艮、兑皆由乾、坤两卦相交相索而来,称为六子卦。乾、坤两卦当然是八经卦的两端。但是从经卦的内部结构看,“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风雷相薄、水火相射。”所以它们分为天地、山泽、风雷、水火四组,八卦又各为每组事物的两端。

《易经》六十四卦反映世界万事万物发展变化更大更复杂的过程。它由八卦“因而重之所构成。故经卦乾坤应为“众卦之父母,万物之祖宗。”[24]《系辞传下》:“子曰:‘乾坤,其《易》之门也。’”此讲别卦乾坤是《易》之门户,自然就是六十四卦的两端。

从传世本《周易》六十四卦的卦序看,相邻两卦为一组,可分为三十二组,其卦象非反即对,是阴阳矛盾对立统一体,每卦各为事物发展三十二个阶段的两端。《易·杂卦传》云:“乾刚坤柔,比乐师忧。观临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无妄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等等。就是对这三十二组阴阳和体之卦各端特点的生动描述。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又为一时,是卦时。每卦六爻,每爻亦为一时,是爻时。王弼《易略例》说:“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也。”初爻为事物之始,上爻为事物之终,是卦时发展过程的两端。《系辞传下》说:“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未也。”本为初爻,代表事物之初生,人们尚未见到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仅见初爻,自然对事物难以说明。末为上爻,代表事物的终结,人们见到上爻就已见到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自然易对事物做出判断。前贤言《易》为寡过之书。就是因为人们可以利用《易》探求事物的发展方向,以趋吉避凶。

《易传》追求中道的思想,主要表现在它对《易》卦、爻体系的阐述中。在《易》的六爻中,除初、上二爻代表本末以外,馀四爻称为中爻。《系辞传下》曰:“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崔憬注谓“中爻”是二、三、四、五爻,极是。《易》是讲阴阳对立统一的,初、上两爻作为事物发展的两端虽然很重要,便“杂合所主之事,撰集所陈之德、能辨其是非”,[25]一句话,反映事物阴阳变化的是非得失,则集中体现在中四爻上。在中四爻中,最受重视的,又莫过於二、五。二为下卦之中,五为上卦之中,是《易》三才之道的中极。《易》的阴阳和合境界往往通过它们表现出来。所以《易传》最重视此二爻。

《系辞传下》说:“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韩康伯注:“二处中和,故多誉也。四近於君,故多惧也。”崔憬注:“言二是阴,远阳虽则不利。其要或有无咎者,以二柔居中,异位於四也。”二与四虽同为阴爻之位,但因二居下卦中极,而四居上卦之下极,又近於君,所以二多美誉而四多凶惧。


《系辞传下》又说:“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也。”徐志锐注:“三居下卦的偏位,是卑贱,所以多凶。五居上卦的中位,是六爻之中至尊之位,所以多功,多功与多凶,就是因贵贱之等差不同。”[26]徐注得之。

在《易传》中有十九次谈到“得中”,凡得中之爻,不论卦时是吉是凶,是否是亨,皆有吉或趋吉之义。

如《同人》,卦象为    ,承否卦而来。否为天地不交,同人是“否则思通,人人同志,故可出门同人。”[27]其六二为阴爻居阴位,九五为阳爻居阳位。《彖传》曰:“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同人二、五两爻得位、得中,又得正,故是一阴阳和合之吉卦。

再如《蹇》,卦象为    ,是承睽卦而来。《序卦传》:“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其象前有水、後有山是一险难之卦。蹇卦卦时虽难,但因其九五为阳爻居阳位,六二为阴爻居阴位,有阴阳和合之象。故《彖传》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西北,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西南为坤方,是平易之地。东北为艮方,是山地。蹇已处於险难之时,当然利於平易而不利於多阻之山地。“往得中”,程颐释作:“九上居五而得中正之位,是往而得平易之地,故为利也。”[28]“当位贞吉”,程传释作:“《蹇》之诸爻,除初外,馀皆当正位,故为贞正而吉也。”[29]《蹇》之九五、六二爻阴阳相应,居中履正,临难不惧,君臣一心,克时济世,渡过蹇难,故可“正邦”。其济蹇之道,顺时量险,避难求易,履中守正,上下和合,其道至大,故曰“《蹇》之时用大矣哉。”

《易》卦反映客观世界阴阳变化的形式是复杂多样的。如果说《同人》所讲的二、五之阴阳和合是顺境的和合;而《蹇》所讲的二、五之阴阳和合则是逆境的和合。那种认为古代凡讲到阴阳和合时一定是一片光明,处於顺境的观点是片面的,是缺乏思辩精神的。实则古人更注重逆境的阴阳和合,它也更有现实意义。

在《易传》中十三次次谈到“刚中”,刚健的事物得中位,有利於推动事物的发展。

如《临》,卦象为   ,是承蛊卦而来。《序卦传》:“蛊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

《临·彖传》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所谓“天之道”,指的是阳长阴消之道。依汉人的十二辟卦,复、临、泰、大壮、夬五卦是阴长阳消之卦,并认为阴阳消长之道是自然的寒暑相推之道,故称“天之道”。《临》卦初九、九二为两阳爻,是“刚浸而长”。下《兑》上《坤》,是“说而顺”。九二居下卦之中而与上卦六五有应,是“大亨以正”。九二爻辞:“咸临,吉无不利。”六五爻辞:“知临,大君之宜,吉。”爻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九二、六五二爻皆处中位,上下相应,又顺天道,故是一阴阳和合之吉卦。

刚直的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赖其“刚中”,也可解脱,有“无咎”或“受福”之幸。

如《困》,卦象为   ,此承升卦而来。《序卦传》曰:“升而不已则困,故受之以困。”《象传》曰:“泽无水,困。”此卦水在泽下,是泽已乾涸之象,是一阴阳不和之凶卦。《彖传》曰:“困,刚掩也。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刚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困的表现是卦中九二、九五二阳爻皆被阴爻所掩。但九二、九五二爻为阳又居中,故曰“刚中”。九五不但居中又守正,表明君子处困境而善守正道,所以“大人吉”。但当困之时,“人所不信,欲以口免困,乃所以致穷也。”[30]

《困》九二、九五两爻,一“困於酒食”,一“困於赤绂”。“但二以刚中之德困於下,上有九五刚中之君,道同德合,必来相求。”“相求而後合者也,如君臣朋友义合也。”[31]然後各守“中直”之道,利用祭祀,致其诚敬,“则能亨天下之困,而能享受其福庆也。”[32]


2006-10-28 1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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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卦之象,有三阳爻,三阴爻,故可称阴阳刚柔之体。但当困难之时,水在泽下,是阴阳不通之象。其三个阴爻皆有   阳之义,故其刚柔不交,卦义近於天地不交之《否》。这就宣示了一个直理:和合的事物必然刚柔有体,但刚柔有体的事物却未必和合。关键的一点在於阴阳是否交通,是否合德。

在《易传》中,中行、中道凡十五见。具备中行、中道品质之爻,也在各类卦时中皆得吉亨。

如《复》,卦象为    。《彖传》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复》承剥卦而来。剥是阴长阳消之卦,复则反其道,是阳长阴消之卦。阴自五月《始》卦时始来消阳,至十一月重为阳所消,是阴阳消长之规律,历七月一反复。[33]故曰“天行也”。

其六四爻辞曰:“中行独复。”虞翻注:“四在外体,又非内象,不在二、五,何得称中。”其说非是。六四所说之“中行”,实指六四爻,即我们上文所说之“中四爻”。其在五阴之中,又独与初九相应,有和合之象,故曰“中行独复。”爻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所从之道,即阴阳消长之道。

再如《解》,卦象为    ,是承蹇卦而来。《序卦传》曰:“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彖传》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解利西南,往得众也。无所往,其来复吉,乃得中也。”解上卦为震,为动,下卦为坎,为险。解“动而免乎险”,是解动乎险之外,故能免去蹇之难。西南为坤方,坤为众,指九四入坤得众。[34]“无所往,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此指九二爻。荀爽注:“阴处尊位,阳无所往,来复居二,处中成险,故曰复吉。”[35]九二之吉,一在其得“中道”;二在其与六五应,有阴阳和合之象,是趋吉之卦,故能做到缓解蹇难。《论语•子路》载“中行”,包注:“行能得中;”《雍也》载“中庸之为德也”,郑注:“中和可常行之德”,亦皆为在人伦关系中讲和合之道。

在《易传》的和合思想中,“中正”之道是它追求的最高境界。关於这一点集中地表现在《乾》卦彖、象传与文言中。

《乾》,卦象为    。乾是纯阳之卦,性质为健。《象传》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要求人们顺应天德,昼夜不懈,自强不息。《乾文言》对乾之二、五两爻皆极称赞。谓九二曰:“龙德而正中者也。”九二居而位不当,故曰“正中”而不谓“中正”。又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谓九五曰:“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九五以阳爻居阳位,所以是“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又曰:“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乾之九是有君德之人,至九五是有君德之人又居於天德之位,达到了“时乘六龙以御天”的境界。这一境界正是《易传》所追求的“中正”之道的最高境界:

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後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

这一境界也就是“天人合一”境界。九二以阳爻居阴位,是有君德而无君位。爻象阴晦阳明,故曰“天下文明”,是人与地合德。九五以君德居天位,是人与天合德。故《彖传》、《象传》、《文言》反复强调九五“时乘六龙以御天”、“飞龙在天,六人造也”,“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等,就是从各方面描述“天人合一”境界的特点和内容。

《易传》认为人要达到“天人合一”境界,需要经过几个阶段:其一,进德修业,自强不息。这一阶段凡君子经过努力都能达到;其二,与地合德。修至这一阶段,已具君德,能成为大人;凡君子人也能达到。其三,既具君德又居天位,进至“天人合一”境界。而达到此境界,非圣人莫属,一般君子难以做到,更不要说庶民百姓了。由此可见,《易传》所讲的“天人合一”,是它理想的最高境界,是天下大化的境界,後儒所讲的“内圣外王”境界实即此“天人合一”境界。


2006-10-28 18:48 回复  
58.50.76.* 7楼


关於《乾·彖传》“保合大和”一词,李鼎祚《周易集解》与孔颖达《周易正义》皆无确解。高亨先生以“四时之气皆极调谐,不越自然规律”[36]作解,仅得其半义。徐志锐先生解“保合,则是指保持住阴阳的这种结合”;“大和”是“阴阳对立面的统一是天地大化之开始。”[37]虽较高亨先生进了一步,但仍未跳出自然规律的窠臼。《易传》并非专讲自然规律、四时合序、天地合德之作,更主要的是,它通过六爻三极之道来讲天人关系。所以,“保合”一词,实讲人顺应四时之气与地合德,“大和”则讲人顺应六气之道与天合德。因此,“保合大和”不但讲天地人三才阴阳之气自然和合,更重要的是讲人与地合德,与天合德,讲“天人合一”。

  



  

《易传》和合思想的特徵之四,是认识到了事物的阴阳和合与不和合是并存的,是互相转化的,不和合也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过程或状态,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之一。但这种过程或状态往往对事物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灾害,所以应予以防范,以避免或减少损失。

《易传》认为天地万物是一个“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38]的发展过程。而“物不可以终通”,[39]必然再次转化为穷。於是就形成了一个自然法则:物穷必变,变则通,通久必穷,穷而後再变。这一法则说明和合仅是事物发展的一个过程,一个阶段或说一种状态,当然是事物发展最顺畅、最和谐、最美善的阶段或状态。但它并不可能持久,和久必变是任何事物、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自然规律。穷与通,即不和合与和合是事物发展的两极,所以离开穷来谈通,离开不和合来谈和合是片面的,不深刻的。对此,《易传》有许多论述。如《系辞传下》说:“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各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卦传》说:“井通而困相遇也,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革•彖传》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本是水火相灭,二女矛盾的穷困之象。但因其两中爻六二与九五为阴阳和合,所以穷能生变,最终转化为“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吉卦。《易传》讲穷通之变的事例还有很多,兹不备举。《左传》庄公四年曰:“盈而荡,天之道也”;哀公十一年曰“盈必毁,天之道也。”所讲穷通转化之理,精神实质与《易传》一致。

《说卦传》还用八卦为模式,具体说明天地四时终而复始变化的特点,曰:“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至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又曰:“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在这裏八卦分别代表四时八节与四面八方。震、巽、离、坤四卦代表从春分到立秋这一时段与从东到西南这一地理方位,反映万物的萌发,繁茂与走向成熟;兑、乾、坎、艮四卦代表从秋分到立春这一时段与从西到东北这一地理方位,反映万物成熟、收敛、归藏。四时终而复始的变化,就是通与穷,和合与不和合的变化。艮是这一变化的关结点,既代表旧事物的终结,又代表新事物的萌发。

《易传》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受穷通规律的支配,既使作为万物之祖的天地本身也不例外。如代表天的《乾》,是一健卦,是阳气充分发展之卦,但阳气发展到“保合大和”的九五爻以後,至上九“则亢龙有悔”,陷入了“盈不可久”[40]的“穷之灾”境地。[41]代表地的《坤》,是厚德之卦。但其德发展到六五“黄裳元吉”以後,至上六则“龙战於野”,敌阳而与阳战,由和合走向不和合,结果是“其道穷也”[42]反映“一阴一阳”之道的乾坤体现著穷通变化,由乾、坤所决定的其他诸卦也无不如此。《泰·九三》爻辞曰:“无乎不陂,无往不复”则是对这一规律的又一概括。

世界万事万物和合与不和合的变化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易传》类比这一变化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就《易》之别卦来说,每卦皆由上下二经卦构成。《系辞传下》说:“其阳卦多阴,阴卦多阳”。若其上下两卦一为阴卦,一为阳卦,一般来说则是亨通之卦。但这又不是绝对的。因为它还要受卦时等其他条件制约。上文我们所讲的困卦,就是一例。《易传》最重视的是阴阳交通。《系辞传》曰:“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泰》之所以为吉卦,就是因它代表“天地交而万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43]是阴阳和合之卦。反之,《否》之所以为凶卦,也因为它代表“天地不交,万物不通。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44]《否》卦虽然也由三阴爻、三阳爻组成,但其象为   ,天在上,地在下。天气性质是上升,地气性质是下降,上者自上,下者自下,两者不交通,故《否》为阴阳不和合之卦。

就《易》卦之六爻与六位元关系来说,六位元是不变的,初三五为阳位,二四上为阴位;而六爻或阴或阳是“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的。若阳爻居阳位,就是得位、得正,就是和合;反之就是不得位、不和合。在六爻中,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有对应关系,若两者一为阴一为阳则为有应,是和合之象,否则是敌应,是不和合之象。就六爻的相邻两爻来说,又有比与不比的关系,相邻两者为阴阳,就是比,就有和合之象;反之就是不比,不和合之象。在两爻相比中,若上爻为阴,下爻为阳,是阴乘阳,虽比而有所不和。

《易传》认为世界万物的阴阳和合与不和合是相对应而存在的,如车之两轮、人之两足,缺一不可。和合与不和合的相互转化,动力都源於事物内部阴阳的对立与统一。《易传》对阴阳的和合与不和合是并重的。它重视和合,在於追求人与天地自然合德,在於“天人合一”;它重视不和合,在於协调社会人际关系,追求人与社会合德,在於居安思危、提高忧患意识,两者皆不可偏废。所以,那种只讲和合而排斥不和合的思维方法,是不符合《易传》和合思想本义的。

总之,《易传》和合思想内容丰富,极具系统性和思辩性,对後来儒家及诸子的阴阳和合说有很大影响,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传统思维方式的形成,做出过重要贡献。现有人批判传统和合思想可导致“哲学霸权”、“话语暴政”云云,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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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孔颖达撰:《周易正义》(上海锦韦图书局藏版,民国念一年夏印,十三经本)卷七《系辞传上》,(以下再引只称十三经本)。

[2]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六年,万有文库本)卷十七。(以下再引只称《周易集解》)。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三卷,页209。

[4] 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同①,十三经本)襄公十四年。

[5] 清焦循:《论语正义》《诸子集成》(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用世界书局原版重印)<学而>篇。

[6] 刘明武:《是‘阴阳合和’还是‘阳为阴纲’?——评董仲舒阴阳观》,《中华文化研究》2001秋三卷。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卷四,页54。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卷四,页63。

[9] 沈啸寰、王星贤点校清孙希旦:《礼记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卷六十一,页1470。

[10] 徐光烈等点校三国韦昭注:《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卷十六,页515-516。

[11] 参见黄玉顺:《生命结构与和合精神》,《社会科学研究》1998年1期,页91。

[12]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系辞传>原作:“刚柔者,立本者也。”此处取其义。

[13]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八<系辞传下>。

[14]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七<系辞传上>。

[15]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七<系辞传上>。

[16]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七<系辞传上>。

[17]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七<系辞传上>。

[18]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七<系辞传上>。

[19]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七<系辞传上>。

[20]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七<系辞传上>。

[21] “水火相射”一句,通行本《周易正义》、《周易集解》皆作:“水火不相射”。此据马王堆汉墓帛书《易传》改。

[22]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说卦传>疏。

[23]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七<系辞传上>孔疏。

[24] 宋朱震:《汉上易传》(四库全书本)《卦图》卷上引李挺之谓:“乾坤二卦为易之门,万物之祖。”我以为“万物之祖”应为经卦,参见拙作:《略论<周易>的卦变问题》,《周易研究》1988年,第2期。

[25]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六年)卷十七引崔憬注。

[26] 徐志锐:《周易大传新注》(山东·齐鲁书社,1987年),页474—475。

[27]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说卦传>韩康伯注。

[28] 李一忻点校清李光地:《周易折中》(北京·九州出版社,2002年)卷十,页559。

[29]同①。

[30] 李一忻点校清李光地:《周易折中》,卷十页571。

[31] 李一忻点校清李光地:《周易折中》,卷六页374。

[32] 李一忻点校清李光地:《周易折中》,卷十二页724。

[33]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卷六引侯果注:“古人呼月为日”说。

[34] 清李光地:《周易折中》(四库本)卷十,页560,引《朱熹本义》。

[35]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万有文库本)卷八引。

[36] 高亨:《周易大传今注》(齐鲁书社,1979年),卷一,页55。

[37] 徐志锐:《周易大传新注》(齐鲁书社,1987年),卷一,页2。

[38]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八,<系辞传下>。

[39]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卷九,<序卦传>。

[40]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乾彖传>。

[41]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乾文言>。

[42]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坤上六>爻象。

[43]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泰彖传>。

[44] 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十三经本),<否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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