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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帮探源述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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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4: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佚名


    提要:本文探讨了“商帮”产生的源流及其后来的流变。自唐代起,中国货运业中就存在“纲”的形式,宋元明时代,官私海外贸易一直以“纲”的组织形式进行。明代嘉靖后期海外贸易中出现的“客纲”,将客商与纲结合在一起,是地域商人在经商活动中的外在组织形式;万历后期起各地盐运业中采用的“纲运法”,从形式上和内容上为“商帮”名称的产生提供了前提。到清前期,福建盐运业分地区为商纲承运盐斤,商纲被称为“商帮”,“商帮”之名正式产生。只是这样的“商帮”,是以行盐的方向或地域来称帮的,与后来称某地的商人群体为帮还不完全相同。清末民初,乃直接有“商帮”的说法,“商帮”普遍出现在文献记载中。这样的“商帮”,在清末各地成立商会时,成为组成商会的基础。

关键词:纲/客纲/客帮/商帮

  

今人论著,论到商人,动辄冠之以“商帮”,或某某商帮,研究各支地域商帮的论著,也层见叠出,然而“商帮”之名何时开始出现,“商帮”之名何由而来,似乎不证自明,从未见人论述过;时人如何理解和看待“帮”或“商帮”?实际商业活动中“帮”或“商帮”又以何种形式出现?更有探究的必要。今专门试探“商帮”产生的源流及其后来的流变,旨在立足基础,正本清源,期望有裨于日益受人关注的明清商人商帮史的研究。

  



  

    探讨“商帮”,先明其意,先究其来,再述其流,似有必要。今略作考述如下。

    在中国的货运史上,存在着“纲”的形式。唐广德二年(764),负责漕运的河南尹刘晏从扬州运米到河阴,用船二千艘,每船装千斛,“十船为一纲,每纲三百人”。①这是最早的纲运。

    宋代,内河运输有粮纲、茶纲、盐纲等各种纲。北宋末年朝廷搜罗民间花石有“花石纲”。南宋高宗建炎年间广州马政以50匹为一纲。宋代市舶之物起解也采用“纲”的形式。建炎元年(1127)十月二十三日,承议郎李则称:“闽广市舶旧法,置场抽解,分为粗细二色,般运入京,其余粗重难起发之物,本州打套出卖。自大观以来,乃置库收受,务广帑藏,张大数目,其弊非一。旧系细色纲,只是真珠、龙脑之类,每一纲五千两,其余如犀牙、紫矿、乳香、檀香之类,尽系粗色纲,每纲一万斤,凡起一纲,差衙前一名管押,支脚乘赡家钱约计一百余贯。大观已后,犀牙、紫矿之类,皆变作细色,则是旧日一纲,分为三十二纲,多费宫中脚乘赡家钱三千余贯。”②《宋史·食货志》同样记载上述文字后谓:“至于乾道七年,诏广南起发粗色香药货物,每纲二万斤,加耗六百斤,依旧支破水脚钱一千六百六十二贯有奇。淳熙二年,户部言,福建、广南市舶司粗细物货,并以五万斤为一全纲。”③可见,纲为同类货物,有组、批、类等意,其具体数额,在两宋之际前后时有变化。如此,则所谓“纲”,诚如傅衣凌所言,“盖原是一种官营运输组合,凡货物之结合同行者,曰纲”。④由上述南宋人和《宋史》的说法,可知北宋官方市舶贸易,抽解物品即分粗细二纲转运入京,徽宗大观年间起,解送进京的细色纲的范围和数量均大大增加,官方支付的运费也就增加了数十倍。虽然纲的数量前后变化很大,但都是以“纲”的形式出现的。

    宋元时代海外贸易同样以“纲”的形式。史载,宋太宗雍熙四年(987)五月,朝廷“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博买香药、犀牙、真珠、龙脑。每纲赍空名诏书三道,于所至处赐之”。⑤这是目前所知最早的海外贸易中的纲。在这里,纲可能指一组船队,也可能指一艘船。纲有纲首,为贸易船只之长。北宋朱或《萍州可谈》卷二载令典,“甲令:海舶大者数百人,小者百余人,以巨商为纲首、副纲首、杂事,市舶司给朱记,许用笞治其徒,有死亡者籍其财”。这里的纲首是指一船之长,所以日人藤田丰八解释为,“犹如今日之船长。不过他不是海舶的所有者,不是操纵海舶的技术人员,也不是为自己经营贸易之人。纲首是结伴商旅之长,故亦称海舶为纲船”。⑥纲首是“结伴商旅之长”,但以巨商为之,应该本身也是经营贸易之人。南宋市舶法规定,出海贸易者,需经所在州县验实,到市舶司申请文凭,这种文凭称“公据”或“公凭”。公凭不仅登记“人船物货”和“防船物事”等,而且载明有关船舶出海事宜的各项管理定章,明定“诸商贾于海道兴贩,经州投状,州为验实,条送愿发舶州,置簿抄上,仍给公凭。……诸商贾贩诸蕃间(贩海南州人及海南州贩人贩到同)应抽分买,辄隐避者(谓曲避作匿,托故易名,前期传送,私自贸易之类),纲首、杂事、部领、稍工(令亲戚管押同),各徒式年,配本城”。⑦《元典章·市舶抽分则例》第11条:“海商每船募纲首、直库、杂事、梢工、碇手,各从便具名,市舶司申给文凭,船请公印,为托人结五名为保。”自宋至元,民间更以巨商为纲首出海贸易为普遍形式。南宋初,“泉州纲首朱纺舟往三佛齐国……获利百倍”。⑧淳熙五年(1178),泉州海商王元懋“使行钱吴大作纲首,凡火长之属一图帐三十八人,同舟泛洋”。⑨南宋后期人真德秀称,漳州陈使头的“过蕃船”载有水手、纲首九十一人,前往海外贸易。⑩元延佑改元时,权臣铁木迭儿上奏,“又往时富民,往诸番商贩,率获厚利,商者益众,中国物轻,番货反重。


今请以江浙右丞曹立领其事,发舟十纲,给牍以往,归则征税如制;私往者,没其货”。⑾这些事例说明,纲的形式是宋元时代官方和民间从事海外贸易普遍采用的方式。

    明代沿用宋元旧法,海外贸易仍用纲的形式。嘉靖三十四年(1555),司礼监传奉圣谕,作速访买各色名贵香料,广东巡抚“钧牌发浮梁县商人汪弘等到司,责差纲纪何处德领同前去番舶访买,陆续得香共十一两”。⑿类似方法显然行用已久。明代中后期,随着南洋贸易的日益兴盛,特别是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人居澳门后,“闽粤商人趋之若鹜”。⒀由于澳门与蕃商贸易的中国商人数量激增,为了加强管理,嘉靖三十五年(1556),“海道副使汪柏乃立客纲、客纪,以广人及徽、泉等商为之”。⒁商人贸易不但有纲,而且外地商人与土著相区别,不同于宋元时代的纲,而被称为“客纲”。这种客纲,显然是沿用前代海外贸易的组织形式而来的,与后来的客帮形式上和本质上已无多大区别了。

    “客纲”产生不久,万历后期两淮的盐法改革,也沿用历史上的纲法,⒂实行纲运法。万历四十五年(1617),盐法道袁世振上《条陈盐法十议》,次年巡盐御史龙遇奇在两淮大力推行盐法改革,将淮南盐引分为十纲,每年以一纲行旧引,九纲行新引。这就是著名的“纲运法”。⒃其实质是由官府佥定资本雄厚的商人为纲运商人,即纲商,由纲商包揽承运官盐引所上纳的税银,纲商包运的若干盐引即称为“纲”,或称为“窝”、“窝本”、“窝引”。获得“窝本”需要交纳巨资,而拥有巨资能够占得“窝本”的盐商,大多是来自徽州和山陕之地的同姓同宗商人,换言之,抢占先机占得“窝本”的商人,往往是那些集中了地缘或血缘力量的徽商及山陕商人,而尤其是徽州商人。这种纲运法,虽然是为清除壅滞盐引而产生的,按照时间先后分行新旧引,而不是按行盐地区分纲,但其结纲承运,行盐地域和盐斤数量固定的特点,既适合于地域性或行业性商帮开展活动发展实力,也便于官府招商承运,加强管理,确保盐课的征收,因此后来在不少盐区得到了推广。在淮南盐引分为十纲的同时,淮北盐引分为14纲。山东盐场盐引明末分为晋泽、同仁、祥仁、集义、晋兴、永公、永昌、洪戬、洪晋、祥顺、通裕、永兴、京涮、泰来14纲,清代雍正六年(1728)增庆汾为15纲,商人共480名。因这些商人“多系贫乏疲商,有止存十数引者,甚至止存一二引者”,雍正十年(1732),运司杨弘俊详明巡盐御史鄂礼,厘定合并为12纲,并去泰来、祥顺、洪晋三纲,改京涮为祥涮,改永公为晋公。这些纲商,“招自远方,世代相传已久,凡数百家”。⒄由雍正十年山东盐引的分配可知,每一纲的组成,其纲商人数并无一定,全部12纲,共有纲商273人,多者如晋公纲,有纲商38人,少者如永兴纲,仅有纲商9人。每一纲的纲商,其行盐地域都是固定的。⒅两淮和山东等地据为“窝本”的纲商,大多是来自一定地域的同姓同族商人,所谓“一窝则父子兄弟相守,一行盐之地则姻娅亲戚相据”,他们通过纲的组织形式,以地域性商帮及同姓“合股共财”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盐业的纲与地域性的商帮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

    这种在纲运法下承运纲盐的纲商,在清代前期的福建盐区,被直接称为“商帮”。纂辑于道光十年(1830)、记载清代前期福建盐法的道光《福建盐法志》,卷十三《配运》载,东路官帮:霞浦县,福鼎帮;县湾官帮:莆田帮,安溪帮,漳平帮,龙溪帮,长乐、福清二帮,晋江、惠安、同安三帮,南靖、平和、长泰三帮,漳浦、诏安二帮,云霄帮;西路商帮:邵武、光泽、建宁三帮,将乐帮,沙县帮,崇安、浦城二帮,南平帮,永安帮,顺昌、尤溪、建安、瓯宁、建阳、泰宁六帮,黄田一埠;东路商帮:福安并兼销松溪、政和、寿宁四帮,宁德并兼销古田、屏南三帮,罗源帮;南路商帮:闽县、侯官二帮;县商帮:永福帮,连江、壶江二帮,闽清、仙游二帮,平漳帮,永春、德化、大田、宁洋四帮,南安帮,龙岩帮,海澄帮。书中官帮l7个帮外,称“商帮”的有39个帮。这39个“商帮”,在同书卷十九《成式》中,只有福安、宁德帮后无兼销帮的名称,其余完全相同,为35个“商帮”。这是目前所知关于“商帮”的最早记载。这些“官帮”和“商帮”都以地域来命名,由专门的“商帮”来承运固定地域的盐斤,从组织形式和构成来源来考量,结纲营运的盐商,已有了“商帮”的帮的特征。可以说,福建盐业商纲也即盐业商帮。只是这里的商帮,是以行盐的方向或地域来称帮的,与后来称某地的商人群体为帮还不完全相同,更无日后指称外地商帮的“客帮”的意义。其时福建人视纲为帮,不独盐业如此,其它行业也存在。如闽西人在广东潮州建立的汀龙会馆,到同治十年(1871)时,已百有余年,“分纲置业”,有篓纸纲、福纸纲、龙岩纲、履泰纲、九洲纲、运河纲、武平纲、本立纲、上杭纲、莲峰纲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纲同时也称为帮,如履泰纲实际就是杂货帮。⒆纲即帮,商纲即商帮,结合前述,原其所自。可以推溯至明代万历后期开始出现的各地盐业中的纲运法。因此,“商帮”之名虽然清前期才始见,但其外在组织形式在明代嘉靖后期的海外贸易和万历后期的盐业纲运法中已可见端倪了,尤其是明代海外贸易中的“客纲”,更与清代的“客帮”有着内在的联系。



需要指出的是,货运业中有帮,宋代以后,并不晚至清代才出现,明代即已有之。明代漕粮运输,按地区分成帮,同一地区的漕船为同一个帮,运粮时不得脱压帮次。⒇漕运中的这种帮,与商业活动没有关系。在万历纲运法以前,有的盐场也曾采用过“帮”的形式运盐。嘉靖六年(1527),浙江巡盐御史王朝用为了防止私盐,采用掣盐编帮的措施,其具体做法是,各相关衙门“置簿稽查验后,掣过商盐,每十名编成一甲,每一甲不拘船盐多寡,尽数挨号,顺序编成一帮……候船盐发运至日,各甲首商带领同帮船只,一齐通赴盘验官处,任意掣取三五只如法称盘。如帮内欠一船,船内欠一引以上者,就以走水盗卖查究。如帮内多出一船,或船内多出一包以上,就以夹带私盐问报”。[21]为掣验盐斤而按照验盐顺序编排的帮,具有宋元货运业中船只或货物一组或一批的古意,也有漕运中同一地区的漕船为同一帮之意,但与地域性的商帮没有多大关系。

  



  

    “商帮”之名在清前期的福建盐运中出现后,并没有在商业活动中获得普遍称号。直到清后期,中文文献记载称“商帮”或某某商帮的其实至今未见,而通常只称“帮”或“客帮”或某某帮。道光十一年(1831),《上海县为泉漳会馆地产不准盗卖告示碑》称,泉州、漳州两府人“于乾隆年间,有两郡客帮人等公议”,捐资建造泉漳会馆。[22]这是目前所知较早的有具体时间的关于“客帮”的追述。浙江余姚人叶调元,自道光十九年起至道光三十年(1839—1850),写了292首《汉口竹枝词》,其中屡屡提到“帮”、“工商帮口”、“各帮会馆”,有时也直接称“客帮”,如称“若是客帮无倒账,盐行生意是神仙”。[23]光绪二十年(1894),苏州圆金业称,同治“克复后,客帮寥寥,生意日清”。[24]晚清湖南长沙钱店行,新举总管四人,“本籍客帮各二”。光绪年间湖南益阳刀店条规,“客帮新开门面”,须交牌费钱,“内外合伙新开门面,与客帮同例”。[25]光绪年间上海油饼豆业议整新规时提到,“所有大篓油销客帮者”。光绪年间某地鸡鸭行规载,“来货以江北客帮为最多”。[26]清末苏州《云锦公所各要总目补记》云:“吾苏闾门一带,堪称客帮林立……如祥帮、京庄、山东、河南、山西、湖南、太谷、西安、温、台州帮……长江帮等等,不下十余帮。”苏州总商会向工商部的条陈说,该商会“大都以各业公所、各客帮为根据”。[27]上述文献中提到的这些“客帮”,均指地域性商帮。

    清代对“商帮”作出解释的是《清稗类钞》农商类“客帮”条,称:“客商之携货远行者,咸以同乡或同业之关系,结成团体,俗称客帮,有京帮、津帮、陕帮、山东帮、山西帮、宁帮、绍帮、广帮、川帮等称。”这一将地域商帮称为“客帮”的材料,不知究指何时。民国初年,日本东亚同文会介绍汉口的商帮时称,各省商人即客商,亦依据其出身设立组合,以从事与其各省间的贸易,他省人一概不得染指,此同业者的组合称帮,其势力甚大。[28]民国《佛山忠义乡志》解释“帮”为:“商家同行同省谓之帮,盖取友助之意。”[29]这些解释,都认为各地客商以其出身地域按同业结合称为帮。可见所谓“帮”或“客帮”,就是我们所说的外地商帮,是地域性商人群体,其之所以被称为“客帮”,恐怕正与明代嘉靖年间“客纲”之称呼相类似。但是中文文献仍未直接言明是“商帮”。

    首先直接将地域商人集团称为“商帮”的似乎是日本人。日本驻汉口领事水野幸吉在成书于1907年的《汉口中央支那事情》中,在介绍汉口的“商业机关”时,不仅列举了汉口按行业而分的著名的盐行、茶行、药材行、广东福州杂货行、油行、粮食行、棉花行及皮行八大行,还有“汉口在住各商帮取引高比较表”,明确提到“商帮”,表中列举了四川帮、云贵帮、陕西帮、河南帮、湖南帮、江西福建帮、江南及宁波帮、山东及北清商、潮帮广帮及香港帮、汉帮、湖北帮。他并对“帮”作了解释,称所谓“帮”是同乡的商人相结合而成的一团体,各冠以乡里之名,在汉口,有名的商帮是四川帮、云贵帮、陕西帮、山西帮、河南帮、汉帮、湖北帮、江西福建帮等。这些商帮唯一的商业机关是所谓会馆及公所,[30]1907年出版的由东亚同文会编辑的《支那经济全书》也提到“商帮”,在介绍汉口的外地商人时称“在汉口的商帮”。[31]在解释会馆与帮的关系时称,会馆是旨在善举的同胞的团结体,而帮即乡人中的同业者的小团体。所谓帮,由同业联络而成,举董事数人,立定规则,以执行其商务。如上海宁波商人必入宁波帮,湖南商人必入湖南帮是也。又如汉口茶业六帮公所,为广东、山西、湖南、湖北、江西、江南六省所成立,凡在汉口之茶商,几乎合为一帮云。[32]惟该书解释“帮”仅称由同业组成,而由其所举例子来看,实应包括同地域商人。因此,晚清时人的所谓商帮,是指同地域或同行业商人的联合体。


    直到清末,中文文献中才有“商帮”字样。宣统二年(1910),天津的福建、广州、潮州三帮商人在呈文中一再自称“商帮”,如谓“商帮等从不见买客一面”、“一若以商帮为远客”、“商帮素推其殷实”等等。[33]这是目前所知地域商人自称为商帮的最早记载。成书于民国四年的《汉口小志》称:“行之外,又有所谓帮者,皆同乡商人相结合而成一团体,各冠以乡里之名。在汉口,著名者为四川帮、云贵帮、陕西帮、山西帮、河南帮、汉帮、湖北帮、湖南帮、江西福建帮、广帮、宁波帮等。是等商帮为唯一之商业机关,各有会馆公所。”[34]《汉口小志》所谓“商帮”,显然沿用的是日本人的说法。

“商帮”之称虽晚,但在经济活动中,地域商人对于商人具体的“帮”的追溯却是相当早的。道光五年(1825),在上海的山东商人称,上海的山东茔义田是顺治年内由“关东、山东两帮”商人合建的。[35]宣统二年(1910),在苏州的福建上杭人称,“康熙五十七年,吾乡上杭六串纸帮”,集资创建了汀州会馆,[36]同治十年(1871)苏州烟商称,苏州烟号于“乾隆年间”建立了“公和烟帮码头”。[37]江苏太仓刘河镇的金端表于道光十四年(1834)称,康熙开海后,刘河镇的豆石商人有山东登(州)帮、胶(州)帮,安徽徽帮,浙江海宁帮等。[38]嘉庆二十五年(1820),四川巴县县城南帮夫头声明,“自乾隆三十六年间,在朝天门码头背运客货,因金川回兵,仲主给牌设立西、南两帮夫头,承办各文武大宪差役,各背运上下各帮货物,迄今数十载无紊”。[39]地域商人对商人“帮”的追溯,自清初到乾隆年间始终不绝。

  



  

    在实际商业活动中,有关行业和地域“帮”的说法至迟在乾隆年间即已有了。《广东碑刻集》所收乾隆二十四年(1759)《阖邑建造叙福公所碑》称,广东崖州陵水县叙福公所,“曾分创于陵水各帮”。[40]这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地域商人帮的记载,但未称某某帮。《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所收乾隆三十八年(1773)《修建徽郡会馆捐款人姓名及建馆公议合同碑》载,苏州的徽商修建会馆,其中有“涝油帮”、“蜜枣帮”、“皮纸帮”。[41]这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地域商人中的行业帮的记录。

    嘉、道时期,各地有关地域和行业“帮”的说法就较为常见了。《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所收嘉庆元年(1796)《重修江西会馆记》,捐款者中除了某地某行众商外,还有“烟箱帮众商”、“管城帮众商”。[42]这是较早的行业和地域帮的记载。嘉庆年间湖南长沙的香店,同行为“帮”,到该地贸易而未入帮者,要捐资相助。[43]这是较早的行业帮的记载。道光七年(1827)碑文称,上海的粮食商人有“西帮商人”、“胶帮商人”、“登帮商人”、“文莱帮商人”、“诸城帮商人”。[44]这是行业中的地域帮。道光十年(1830),苏州的三山会馆重修,捐款者中有洋帮、干果帮、丝帮、花帮和紫竹帮。[45]这是地域中的行业帮。道光二十三年(1843)《乍浦备志》载,浙江嘉兴乍浦镇上的木商,有“宁德福安帮”、“夏冬两帮”、“夏秋两帮”等。[46]宁德、福安是福建省福宁府的两个县,两县商人将福建木材销往江南。道光二十九年(1849),上海的绍兴商帮成立浙绍公所,按照该帮商人的说法,其目的“一则以敦乡谊,一则以辑同帮”。[47]这是商人自视其组织会馆即是帮的体现。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48]收录了不少重庆的地域帮、行帮内容。第402页,嘉庆八年的小河船户,有归州帮、宜昌帮、湘乡帮、宝庆帮、忠州帮和小河帮。同页,“泸州船户自嘉庆八年立帮”。同页,三河船帮嘉庆八年议定章程,参与者有三峡帮、合州帮、遂宁帮、保宁帮、渠县帮。第403页,各帮船户议定承办差事,有大河帮、湘乡帮、宝庆帮、宜昌帮、归州帮、忠州帮、小河帮。嘉庆九年议定大河帮差务,有嘉定帮、叙府帮、金堂帮、泸富帮、合江帮、江津帮、綦江帮、长宁帮、犍富盐帮、长涪帮、忠丰帮、丰帮、宜昌帮、辰帮、宝庆帮、湘乡帮等。第372页,嘉庆十八年(1813)档案载,瓷器买卖业有浙帮、楚帮,这是目前所知重庆最早的行业中的地域帮。第314页,巴县金钩匠,有两帮。第349页,道光六年(1826)沈春芳称其父“原系瓷帮生理”。第410页,道光十二年邓万海称道光五年买“周、刘、袁三姓瓷器帮生意四股”。这里的“帮”,都意指行业。第356页,道光十一年文提到“黄帮靛客”。这是行业中的地域帮。第242页,道光二十一年在重庆的广东广扣帮公议章程,声明“如我广扣一行”,帮即行。由243页所载可知,当时当地钮扣制作业分成川帮、广帮两帮。第234页,道光二十二年绣业永生帮复立规条,称“永生帮我行”,帮即行。第348页,道光二十四年丝线铺户称,“渝城丝线帮于乾隆年间”议立章程。“帮”也是行业之意。只是虽称乾隆年间该帮如何如何,仍系追溯。第376页,道光二十七年文称,“渝城烟帮万商聚集”,有贪利者“商串外帮为恶”。


    以后则地域有帮,行业分帮,习见其名。同治五年(1866),上海的潮阳帮和惠来帮商人合建了潮惠会馆。[49]同治、光绪时的《申报》、《字林沪报》等报道称各地和各业商人为帮,如玉业中的苏帮、杭帮、京帮,南京缎帮,上海“宁绍两帮”,上海泥水匠中的宁帮、苏帮和本帮,芜湖烟店中的泾帮(安徽泾县人)、建帮(福建人)和米业中的粤帮,杭州的木工以绍兴帮、台州帮为最多,景德镇的布匹贸易以徽帮最有势力,上海钱业中的“本帮”、外帮,洋货匹头业有川帮等,苏州烛业大半系绍兴帮,沙市油坊中的太平帮(安徽太平人),票号以“西帮”最为出名等。[50]

    湖南沅江之滨的靖州会同县洪江市,号称“万商渊薮,乃七省通衢”,各地商帮极为活跃,“客籍流寓者,咸立会馆”,有江西会馆、徽州会馆、贵州会馆、福建会馆、黄州会馆、衡州会馆、宝庆会馆、辰沅会馆、湘乡会馆、七属会馆等十馆。凡有公益事业,“关梁津馆,大率不领于官”,[51]均由商帮共同出资举办。建立了各自会馆的各地商帮,不但开展帮内活动,而且响应官府的号召,或者以地域帮,或者以行业帮的形式,联合开展善举活动。光绪初年,长年助资者则以洪油帮、土药帮、布帮为最。光绪六年四月二十四日,经十馆捐资的育婴局开局育婴,其经费最初由绅商捐集,后来又商定由各地商帮按货按月输助,称为月捐,每年收钱一千一二百千文,开办铺面,交帖捐。最初捐款时,客籍和当地商帮都在其中,捐款的各地商帮,有江西帮、江浙五府帮、福建帮、贵州帮中的土药帮、黄州武昌帮、山西帮等客籍商帮;本省的商帮有宝庆帮、衡州帮、辰州沅州府帮、湘乡帮、七属帮等。外地和本省商帮共捐银3740两,钱2956千文多,在总的捐款额中,外地商帮所捐占了绝大部分。[52]在官府的劝谕和规划下,不同商帮之间于当地公益事业和社会善举通力合作,捐资襄助。

    日本明治十三年(清光绪六年,1880),三江帮商人在日本长崎兴福寺内成立三江公所,三江公所碑记称,“三江者,江南、江西、浙江是也,祠由是名,帮由是立”。[53]光绪十年(1884)《津门杂记》卷上《会馆》记天津会馆,有“潮帮公所……在针市街”。光绪十二年,在苏州置办绸缎销向开封的河南武安商人自称“武安一帮”。[54]光绪时,《湘潭县志》称湘潭“城中土著无几,豫章之商十室而九……东界最近江西,商贾至者,有吉安、临江、抚州三大帮”。[55]光绪二十二年刊刻的《汉口山陕西会馆志》,列出山西、陕西两省在汉口镇各帮,有太原帮、汾州帮、红茶帮、盒茶帮、卷茶帮、西烟帮、闻喜帮、雅帮、花布帮、西药帮、土果帮、西油帮、陆陈帮、匹头帮、皮货帮、众账帮、核桃帮、京卫帮、均烟帮、红花帮、当帮、皮纸帮、汇票帮,共23帮。[56]均将商业活动中的地域群体和同业者称为“帮”。

    清末日本东亚同文书院经调查,介绍上海的外地商人时,直接称某某帮,有宁波帮、绍兴帮、钱江帮(杭州及其附近并钱塘江附近的商人)、金华帮、安徽帮(徽州府及宁国府的商人)、江西帮、湖北帮、湖南帮、四川帮、南京帮、扬州帮、江北帮、镇江帮、苏州帮、无锡常州帮、通州帮、山东帮、天津帮、山西帮、潮州帮、建汀帮、广东帮,共22帮。在宁波帮内部,还有以业为名的行业帮,如酒帮、买鱼帮、石器帮、海产帮、南货帮、竹器帮、药种帮、材木帮、石炭帮等。在介绍汉口的外地商人时,直接称“在汉口的商帮及其商势”,有四川帮、云贵帮、陕西帮(含甘肃)、山西帮、河南帮、汉帮及湖北帮、湖南帮、江西福建帮、徽州太平帮、江南及宁波帮、山东及北清地方商人、潮帮广帮及香港帮,共12帮,四川帮内更分成药材帮、船帮等,湖南帮中更分成长郡帮(长沙)、湘郡帮(湘潭)等,汉帮及湖北帮更分成鄂城帮、襄阳帮等,甚至更有茶帮、粮食帮等。[57]

    光绪三十年(1904),天津的粮食商有山东、河南、直隶三帮,仅河南一帮就有70余家。同年,据呈文,天津的糖杂货商至少有潮州、福建、广州三帮。光绪三十二年,在天津的山西全省商人控告张幼仙勾串日人霸房开栈,号称十二帮商人,即当行帮、盐务帮、汇兑帮、洋布帮、颜料帮、染店帮、杂货帮、茶帮、锅铁帮、皮货帮、锡器帮、帐局帮。[58]呈文中提到的“帮”,都是行业帮。光绪三十二年,苏州总商会成立一年后发布文告称,“各商入会者,约有四十余帮,然未入会者,尚属不少”,未曾到会者,以“典当、米业等帮为商业大宗”。[59]


    光绪、宣统时,湖南各地商铺店号皆成为“帮”。[60]清末湖南举行全省商事调查,宣统三年(1911)出版《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书中称,“湘省商人分帮,有以同业为帮者,如盐帮、茶帮、匹头帮、竹木帮、票帮、钱帮、典当帮,以及各种营业各为一帮之类,皆是也。有以同籍为帮者,如盐帮有南帮,江南盐商曰南帮;西帮,江西盐商曰西帮;北帮,湖北盐商曰北帮;本帮,本省盐商曰本帮。茶帮有西帮,山西茶商曰西帮;广帮,广帮茶商曰广帮;本帮,本省茶商曰本帮,本帮又分湘乡帮、浏阳帮。匹头帮有苏帮,江苏商人;本帮,本省商人。竹木帮有西帮,江西商人;本帮,本省商人。票帮有平遥帮、介休帮。钱庄有西帮,江西;苏帮,江苏;本帮,本省。典当帮有南帮,江南;徽帮,安徽;西帮,江西;本帮,本省。以及各种行业,以同籍各为一帮皆是也。”凡同籍的商号,加入由各籍会馆各自组合成的同籍公会,湘潭有本帮、西帮、南帮、北帮、苏帮、广帮、建帮七帮之目,常德有同善堂、育婴堂、同仁堂、西帮、徽帮、苏帮、广帮、建帮、川帮、云贵帮、长沙帮三堂八省之目,“皆以同籍为帮,于商界上颇有势力”。[61]

    宣统时,北京有票号22家,其中只有天顺祥1家属云南帮,其余21家皆为山西帮,山西帮又分平遥、祁、太谷三帮,平遥帮10家,祁帮6家,太谷帮5家。清末,据说“上海贩售烟土之华商皆潮州帮”。[62]宣统三年《新疆图志》卷二十九《实业二·商》称,其地“燕晋湘鄂豫蜀秦陇,共分八帮,一帮之中自为商联”。1911年,汉口商务总会的会董来自以下各帮:银行帮、票号帮、洋行帮、钱业帮、矿厂公司帮、典当帮、茶叶帮、绸缎帮、广帮、洋广货帮、油行帮、洋油帮、衣庄帮、四川帮、轮栈帮、漆行帮、临江油蜡药材帮、茶叶公所、淮盐公所、建造帮、饮片药帮、石膏帮、汾酒帮、水果帮、书局仪器帮、山西布帮、覃怀帮、烟叶帮、山西药材牛皮帮、广货帮、抚州帮、广福拆货店帮、蛋厂帮、蛋行帮、汉川油饼帮、棉纸帮、毛骨鬃业帮、猪行帮、豆饼帮、西烟帮、杂皮帮、木业帮、石灰帮、黄州麻城帮、徽州墨烟帮、砖瓦行帮、砖瓦店帮、茯苓帮、江苏杂货帮、药材拆货帮、广福拆货帮、浙宁杂粮帮、太平帮、土膏帮、盐行帮、福建帮、五金帮、煤碳帮、麻行帮、瓷器帮、沙业公会、红纸帮、麻袋帮、牛骨帮、府河布帮、汉阳广福帮、杂货店帮、杂粮杂货店帮、杭扇业帮,共66帮3行。[63]兼具地域帮和行业帮或地域中的行业帮,可谓帮中有帮。

    如前所述,民国四年(1915)的《汉口小志》在介绍汉口的商业机关时说,其时在汉口著名的商帮,有四川帮、云贵帮、陕西帮、山西帮、河南帮、汉帮、湖北帮、湖南帮、江西帮、福建帮、广帮、宁波帮等。民国九年(1920)的《夏口县志》在解释商团组织时说:“汉口市场之繁盛,不特为本省商人所趋集,其各省商贾无不有本店或支店设立于其间。从前省界之见未除,各自分其圈限,布为自卫之策,于是有各省之帮数及各行业之区别。”又说,据警察局民国七年之调查,其各省之帮数,有湖北帮,湖南帮,宁波帮(包括南京在内,或合绍兴称宁绍帮),四川帮,两广帮(包括香港在内),江西福建帮(因福建行商多经江西转运关系密切,故联合为一帮),山西及陕西帮(亦称西帮,甘肃之商附在其内),山东帮(以祥帮为最盛),徽州帮(包括太平帮),其它还有云贵帮,河南帮,天津帮等,其在汉人数不及以上各帮之夥。又说,据民国七年汉口总商会新举各帮会员名册,所列各帮行名目尤夥,有银行帮、票号帮、本帮钱帮、江西钱帮、绍兴钱帮、安徽钱帮、洋行帮、矿厂公司帮、轮船公司帮、茶叶公所帮、茶栈帮、茶叶行帮、茶叶店帮、油行帮、黄丝木油帮、丝业行号帮、绸缎帮、棉纱帮、匹头帮、大布帮、白布行帮、府河布帮、棉花字号帮、棉花行帮、西皮棉帮、衣业帮、浙江衣帮、典当帮、浙江老银楼帮、浙江新银楼帮、江西银楼帮、本帮银楼帮、太平帮、江西字号帮、江西建昌帮、江西抚州帮、江西吉安帮、福建帮、临江油蜡药材帮、大通字号帮、广帮、广药丸帮、广葵扇帮、广报关行帮、广五金行帮、广洋杂货帮、广洋杂货药材帮、广茶酒楼帮、广杂粮杂货帮、广印刷照像帮、广潮帮、山西西北皮货帮、覃怀帮、均许帮、长郡纸茶杂货帮、宝庆新化字号帮、宝庆毛皮炭帮、黄州帮、四川帮、荆纱字号帮、保安布业帮、荆紫关帮、浙宁杂粮帮、汉镇汉川油饼帮、内河粮食帮、外河粮食帮、机器碾米坊帮、汾酒帮、绍酒帮、海味帮、广福折货行帮、咸宁广福折货行店帮、汉阳广福折货行店帮、江苏杂货帮、参燕帮、药材行帮、浙宁药材帮、折药店帮、茯苓行帮、饮片帮、西药房帮、烟叶行帮、均州烟叶帮、西烟帮、水烟店帮、承售南洋公司纸烟帮、牛皮行帮、丝头驴皮帮、笔料杂皮帮、河街山货行帮、土墙山货行帮、中段山货行帮、黄州山货行帮、半边街山货油帮、纸张山货帮、棉纸帮、夏布麻行帮、煤炭行帮、煤业店帮、漆行帮、五金帮、石膏帮、石灰行帮、木业帮、砖瓦行帮、木器帮、洋油帮、苏货帽帮、洋广货帮、转运公司帮、报关行帮、汉镇栈房帮、汉阳堆栈帮、轮栈帮、铜货帮、瓷器帮、书局仪器帮、徽墨帮、中外纸业帮、石印帮、麻袋帮、胶布店帮、蓝染色帮、红杂染房帮、印花布帮、浏阳鞭爆帮、水果行帮、本帮杂粮行帮、花楼猪行帮、鲜鱼行帮、蛋行帮、旧货五金帮、汉镇新旧皮货帮、钱摊兑换帮、羽扇帮、后城车商帮、丝带染造帮、糕饼盒子帮、面筋粉帮、面馆帮、中外瓷器兑换帮、杂贩帮、工业帮、单独营业帮。



数量多达140余个。这些帮,省域商帮数量并不见增加,而主要是行业帮,或地域中之行业帮,同一行业,有数个地域商帮竞争经营的情形较为普遍,显示出进入新的时代,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从而行业帮的特点更为突出。因此该志论道:“以上各帮,皆以业分,或兼省籍与营业地点而细分之,故有如是之繁。各帮并举有会员,亦可见汉口商团之组织,日趋于复杂,而分业之精神,亦于此寄也。”[64]

    日本东亚同文会在调查后,于大正初年编纂了中国的省别全志,反映的是清末各地商帮活动的情形。湖北省卷列举了在汉口的地域“商帮”,有四川帮、陕南帮、河南帮、云贵帮、湖南帮、江西福建帮、江西宁波帮、山东北清帮、潮帮、广帮、香港帮等,行业帮下还有地域帮,如糖帮有浙宁帮、咸宁帮、汉口帮,钱庄有镇江帮、湖南帮、江南帮、汇川西帮、江西帮、祥土帮、南昌帮等。在宜昌,列举了商会成立时加入的“商帮”种类及其家数,有盐号帮、盐铺帮、银行帮、市货帮、典当帮、荆布帮、海味帮、福建烟帮、米行帮、酱园帮、鞭炮帮、盐栈帮、杂粮帮、本布帮、榨坊帮、衣庄帮、纸铺帮、花印染色帮、绸缎帮、磁器帮、打包帮、黄州棉花帮、报关行帮、首饰帮、牛皮帮、木耳帮、输机帮、杂货行帮、糖号帮、盐税帮、米铺帮、茶叶行帮、木作帮、肉菜、帮、麦面帮、江西药号帮、匹头帮、本地丝烟帮、江西衣庄帮、花行帮、青果帮、猪行帮、川烟杂货帮等。[65]

    《支那省别全志》江西省卷称,在九江,主要的帮有徽帮、广东帮、宁波帮、镇江帮、湖北帮等,同业组织主要有钱帮、杂货帮、烟帮等;在南昌,主要的地域“商帮”有徽州帮、广东帮、湖北帮、福建帮、四川帮、山西帮、吉安帮、南丰帮、建昌帮、瑞州帮、南昌帮、丰城帮等;在义宁州,有山西、广东、安徽、抚州、建昌、浙江及义宁等八帮商人;在瑞金,福建会馆最大,烟叶帮、纸帮等隶属之。[66]

    《支那省别全志》四川省卷称,在重庆,有票号、银钱汇兑、钱铺、匹头帮福建烟帮、遂宁布帮、广东帮等三十四帮;叙州的“商帮”有酒帮、钱帮、川帮等37帮;会理州的“商帮”有四川帮、云南帮、江帮,同业组合有纱布帮、照帮、云集帮、山货帮、杂货帮、盐帮。[67]

    《支那省别全志》湖南省卷称,湘潭有七大帮,即福建帮、北帮、南帮、广帮、苏帮、西帮、渫湘帮,西帮又包括吉安帮、临江帮和抚州帮三帮,宣统二年创立商会时,有江苏帮、徽州帮、福建帮、广东帮、湖北帮、江西帮、湘江帮、直帮八帮加入;衡州的商会由衡帮、西帮、建帮、长帮、江南帮五帮组成。[68]

    《支那省别全志》山东省卷称,在芝罘从事豆面业的有烟台帮、潮帮和福建帮。[69]

    《支那省别全志》陕西省卷称,在西安的“商帮”有山西帮、陕西帮、江西帮、福建帮、河南帮、两湖帮、怀帮、川帮、黄帮、回帮、沙布帮、茶帮12个帮,在浙江会馆下,更有宁波帮、绍兴帮、钱江帮和会华帮四帮;在三原则有行帮、药帮、票帮等帮;在风翔的陕西会馆下有渭南帮、西安帮,商务分会下中有布帮、药帮等;在汉中府陕西帮、山西票行山西帮、江西帮、福建帮、怀帮、沙市票行等,各帮都隶属于商务会,“商务会即商帮的总帮”。[70]

    《支那省别全志》陕西省卷称,在桂林,桂林、广东、湖南和江西四帮占最多数,其余山西、福建、安徽、浙江等省人数稀少,商会分帮选举董事,四帮各举董事十人,其余各举董事一人。[71]

    日本东亚同文会调查编纂部编、刊于日本大正十三年(民国十三年,1924)的《支那开港场志》介绍重庆的“帮及公所”时,列举了银行帮、票帮、银钱帮、兑换帮、匹头帮、棉纱帮、绸缎帮、苏货帮、盐帮、毛皮山货帮、药行帮、药栈帮、临江药帮、生药帮、山土帮、抚汉药帮、棉花买帮、棉花行帮、棉花卖帮、干菜帮、糖帮、京果帮、小河帮、富隆帮、火柴帮、保宁帮、丝帮、牛皮胶房帮、栈房帮、米帮。该书并称,在重庆,商帮数大小据说有七十二。在介绍湖北沙市总商会时,该书称,1911年商务总会创立时,有13个帮加入。[72]


    上述实际商业活动中的帮,各地商事习惯报告书中所称的帮,中外文记载所称的帮,特别是《支那省别全志》中多次直接称呼的“商帮”,具有同乡即同地域或同乡中之同业的特征,正是今人所称呼和理解的商帮。

综上所述,自唐代起,中国货运业中就存在“纲”的形式,宋元明时代,官私海外贸易一直以“纲”的组织形式进行,纲有纲首、纲纪,负责指挥、管理贸易中的相关事务。明代嘉靖后期海外贸易中出现的“客纲”,将客商与纲结合在一起,是地域商人在经商活动中的外在组织形式;万历后期起各地盐运业中采用的“纲运法”,由来自一定地域的同姓同宗商人出资占得运盐“窝本”,结纲承运固定地区的定额盐斤,在盐业中将商与纲结合在一起,都从形式上和内容上为“商帮”名称的产生提供了前提。到清前期,福建盐运业分地区为商纲承运盐斤,商纲被称为“商帮”,“商帮”之名正式产生。只是这样的“商帮”,是以行盐的方向或地域来称帮的,与后来称某地的商人群体为帮还不完全相同,更无日后指称外地商帮的“客帮”的意义。福建的其它行业,也是“纲”、“帮”不分,纲即帮,视为当然。“商帮”之名虽在清前期的福建盐运中出现,却并未在商业活动中获得普遍称号。直到清末,文献记载称“商帮”或某某商帮的其实并不常见,而通常只称“帮”或某某帮。清代对“商帮”作出解释的是《清稗类钞》农商类“客帮”条,而首先直接将地域商人集团称为“商帮”的似乎是日本驻华领事的报告,直到清末,中文文献中才有“商帮”字样。“商帮”之称虽晚,但在经济活动中,地域商人对于商人具体的“帮”的追溯却早至清初,而在实际商业活动中,有关地域和行业的“帮”的说法,至迟在乾隆年间就已经较为散见了,到嘉、道时期,各地有关地域和行业“帮”的说法就更为常见,以后则有关某某帮的记载或描述层见叠出,随处可见。清末民初,乃直接有“商帮”的说法,“商帮”普遍出现在文献记载中。这样的“商帮”,在清末各地成立商会时,成为组成商会的基础,有些地方干脆按照商帮的实力分配董事名额,商帮隶属于了新成立的商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和新的经济组织中发挥着作用。

  

注释:

    ①《旧唐书》卷五三《食货三》。

    ②《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二。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原文“三十二纲”之“三”字作“之”字,据计算和核对《宋史·食货志》当为“三”字。

    ③《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④傅衣凌:《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42页。

    ⑤《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

    ⑥藤田丰八:《宋代之市舶司与市舶条例》,魏重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第92页。

⑦北宋市舶司《公凭》,转引自陈高华、吴泰《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76—77页。

⑧《福建莆田祥应庙碑记》,见《文物参考资料》1959年第9期。

    ⑨洪迈:《夷坚三志己》卷六。《丛书集成初编》本。

    ⑩真德秀:《真文忠公集》卷一五《申枢密院乞修沿海军政》。《四部丛刊》本。

⑾《元史》卷二○五《铁木迭儿传》。

⑿康熙《广东通志》卷二八《外志》。

⒀《明史》卷三二五《外国六·佛郎机》。

⒁严如煜:《洋防辑要》。或康熙《广东通志》卷二八《外志》。

    ⒂崇祯《汀州府志》卷九《赋税》载该地宋代盐纲情形谓:“长汀、宁化、清流三县运福盐,上杭、武平、连城三县运漳盐。多者十纲,少者三四纲。每纲十船,每船六十箩。官给纲本,至福、漳二府买盐,运至本州编排人户,分四等给卖之。”

    ⒃袁世振:《盐法议三》,《明经世文编》卷四七四。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

    ⒄雍正《山东盐法志》卷七《商政》。

    ⒅雍正《山东盐法志》卷七《商政》。刘淼《明代盐业经济研究》(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年)287—289页列表示明山东纲商组织,惟将所列清代的12纲及其纲商数解释为明代的14纲及纲商人数,混淆了明清两代的前后不同。


    ⒆同治《潮州汀龙会馆志》,转引自陈支平《清代闽西商纲零拾》,《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2期。

    ⒇王在晋:《通漕类编》卷二《漕运职掌》。

    [21]王圻:《重修两浙鹾志》卷一六《盐政禁约》。康熙五十年重订本。

    [22]上海博物馆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33页。

    [23]叶调元:《汉口竹枝词》,徐明庭辑校:《武汉竹枝词》第27首,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

    [24]《圆金业兴复公所办理善举碑》,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72页。

    [25]《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所收《钱店公议条规》和《刀店公议条规》,转引自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236、356—357页。

    [26]日本东亚同文会:《支那经济全书》第2辑,日文本,东京:丸善株式会社,1907年,第665、667页。

[27]《苏州商务总会呈工商部条陈》,1912年6月5日。

[28]东亚同文会调查编纂部:《支那开港场志》第2卷《扬子江流域》,1924年,第627页。

    [29]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一四《人物》。

[30]东京神田合资会社富山房发行,1907年,第289页。

[31][32]日本东亚同文会:《支那经济全书》第2辑,第115、543—544页。

    [33]《旅居福建广州潮州三公帮概述津埠洋货局取代跑合人沽发货物情形文》,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112—1113页。

    [34]民国《汉口小志·商业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湖北府县志辑》。

    [35]《关山东公所义冢地四至碑》,《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第194页。

    [36]《汀州会馆碑记》,江苏省博物馆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北京:三联书店,1959年,第358页。

    [37]《长洲县禁止外来船只向烟帮起货码头硬泊占踞滋扰碑》,《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248页。

    [38]金端表辑:《刘河镇记略》卷五《盛衰》。《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

[39]四川省档案馆、四川大学历史系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6页。

[40]谭棣华等编:《广东碑刻集》,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986页。

    [41][42]《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360—366、377页。

[43]《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香店条规》,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309页。

[44]《上海县西帮商行集议规条碑》,彭泽益选编:《清代工商行业碑文集粹》,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9页。

    [45]《重修三山会馆捐款人姓名碑》,《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355—358页。

    [46]道光《乍浦备志》卷三、卷六。

    [47]《浙绍公所肇兴中秋会碑》,《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第210页。

    [48]四川省档案馆、四川大学历史系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年。

    [49]《潮惠会馆众商捐金碑》,《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第326—330页。

    [50]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682—764页,并参见《字林沪报》第530、953、1005号。

    [51]《洪江育婴小识》光绪十四年周礼濂序,卷一《识十馆》。光绪刻本。

    [52]《洪江育婴小识》卷一《识输助》,卷二《识文略》。

    [53]引自三冈由佳《长崎华商经营の史的研究——近代中国商人の经营と帐簿》,シネルゥァ书房,1995年,第13—14页。

    [54]《苏州新建武安会馆碑记》,《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389页。

    [55]光绪《湘潭县志》卷一一《货殖二》。

    [56]《汉口山陕西会馆志》。光绪二十二年刻本。此书承武汉大学石莹教授惠示,深致谢意。笔者后来又在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阅见同年刻本。

    [57]日本东亚同文会:《支那经济全书》第2辑,1907年,第74—84、106—115页。

    [58]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第1087、1108、916页。

    [59]《苏商总会关于入会有关规定的布告稿》,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等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1辑,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44页。

    [60]《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第200—533页。

    [61]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第115—116页。

    [62]徐珂辑:《清稗类钞》第5册,农商类,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308—2309、2318页。

    [63]参见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51—153页。

    [64]民国《夏口县志》卷一二《商务志》。

    [65]《支那省别全志》第九卷,《湖北省》,大正六年编,日文本,第910、933、957、979页。

    [66]《支那省别全志》第十一卷,《江西省》,大正六年编,日文本,第34、61、808、840页。

    [67]《支那省别全志》第五卷,《四川省》,大正六年编,日文本,第906—908、927—928、933—936页。

    [68]《支那省别全志》第十卷,《湖南省》,大正六年编,日文本,第846、894页。

    [69]《支那省别全志》第四卷,《山东省》,大正六年编,日文本,第745—746页。

    [70]《支那省别全志》第七卷,《陕西省》,大正六年编,日文本,第794—795、803、808、810—813页。

    [71]《支那省别全志》第二卷,《广西省》,大正六年编,日文本,第875页。

[72]东亚同文会调查编纂部:《支那开港场志》第二卷,第168—173页,3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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