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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文化摇头丸吗?(李启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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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11: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启咏


     二十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促进了国民思想的解放,促进了先进文化的传播,对中国社会的进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一分为二地看,历史学家也普遍认为,从那个时候开始,也遗留了一股不好的风气,就是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倾向。由于认识的局限,当时的学者常常把政治文化和文字、艺术、语言混为一谈,似乎中国的政治文化落后于西方,缺乏民主、自由、法治、博爱、开放的精神,连语言、文字、艺术也犯了死罪,腐朽不堪。甚至有人提出了废除汉字的主张。这种遗风延续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出现了对文化的大摧残局面。事实证明,文化是一个很大的概念,笼统地下结论,难免失之偏颇。如果九十年前的学者为了开启民智,附带对祖国传统艺术大加批判,尚可以得到理解和原谅,今天的学者如果再这样认为,显然就属于认识的浅薄了。

     新青年论坛网站2003年5月30日发表了余杰先生的《作为“文化摇头丸”的书法》一文,我拜读了好几遍,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儿,余先生在文中提出了一些新鲜的观点,认为中国书法是一种“文化摇头丸”,书法是中国人“掩耳盗铃”式的自慰,是中国文化阶层自愿服用并已经上瘾的、最没有文化的“文化摇头丸”。“中国人对书法的迷恋,说到底也就是对权力的迷恋,这是一种无聊的假文化”,作者认为在下一代中进行书法艺术教学是“荼毒下一代”的行为。由于余先生是个比较有名气的作家,又在名牌学府北大上学,这种学术和真理之外的光环和位置很容易给人以误导,为了不使谬误影响初学者和青少年,现就余先生的观点进行分析,不妥之处欢迎学者批评指正。

      一、胡长清、张二江等贪官喜欢书法,用给人题字、写招牌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不等于“书法就是一种腐败的手段”,也不等于“书法是文化衰败的表象之一”,更不能由此得出“中国人对书法的迷恋,说到底也就是对权力的迷恋”的结论。

      该文一开始把中国书法赞扬一番,说外国的文字像蝌蚪,是一种低级的文化;而我们的方块字凝聚了五千年文明的精华,书法已经升华到了审美的境界。看了开头这两句,原以为作者是为书法艺术作宣传,再往下看才知道是反话正说,欲抑先扬,把中国书法糟蹋得不成样子。

      该文从胡长清辛苦学习书法的经历谈起,写了胡长清为江西的很多地方写招牌,胡长清被枪毙,车站、商店纷纷刮掉他的字迹,又写另一个贪官张二江喜欢书法,从当地政府机关到闹市旺铺,他的书法处处可见。某些低级官员甚至以获得这位市委书记的一幅字为升官进阶的信号。本来,聊聊这些小故事都不错,普通百姓可以喜欢书法,政府官员当然也没什么不可以。然而,余先生笔锋一转,立刻得出结论:

      胡长清和张二江的“书法痴”并非个案。早在帝国时代,像胡长清、张二江们所从事的“书法权力化”的工作就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书法不仅是一种腐败的手段,而且还是文化衰败的表象之一。

      这几句话,余先生逻辑是:因为自古至今都有官员特别迷恋书法,所以书法已经“权力化”。余先生所说的“权力化”,不外乎这么几个意思:一是书法可以以权谋私。像胡长清那样,人家请他写招牌,要送他钞票。不过古代以书法谋私的纪录是很少的。郑板桥做了个小县吏,工资不够花,穷得卖字,几两银子就可以了,便宜得很。郑板桥靠这是发不了财的。王羲之官做到右军,史称王右军,写了很多字,没卖过多少钱。那时候的文人士大夫都会写,卖字的风气也不浓。也没谁为了讨好他而买他的字。翻翻正史,再翻翻野史,尽管历代官员都有不少贪污腐化的,但靠书法发财的纪录鲜有发现。贪污受贿的手段和理由多着呢,用得着靠写字挣钱吗?说书法是一种腐败的手段,一点儿也不具有普遍性。第二个意思可能还有,必须写好字才能当官。古代实行科举考试,文章要写好,字要写好。但这也不等于什么“书法权力化”呀!就是在今天,文章写得不成句,字写得歪歪扭扭不成样子,考大学也有困难呀。现在公务员考试,也考“申论”这一科,字写得不好,当然也影响成绩和录取。想了半天,才让人悟出“书法权力化”是一个余先生根据个别现象凭空硬造的词语。

      从古至今,喜欢书法的人,既有官员,也有老百姓,算起来还是民多官少,根本不存在所谓“书法权力化”的问题。按这个说法,很多官员也都喜欢喝酒,喝酒岂不也“权力化”了?很多官员喜欢吸烟,吸烟岂不也“权力化”了?很多官员喜欢音乐,唱歌弹琴岂不也要“权力化”了?很多官员喜欢作诗,乾隆皇帝作了一万多首,作诗岂不也“权力化”了?李洪志喜欢吹小号,按照余先生的逻辑,小号岂不也要“邪教化”了?

      这个论点还没站住脚,余先生忽然紧接着又冒出一句话:书法是文化衰败的表象。读到这里笔者差点没大笑起来。这一句话我不知道余先生的根据是什么,文中没有提出任何一句有说服力的材料。

      正在纳闷,哪料到余先生又来一句更绝的:“中国人对书法的迷恋,说到底也就是对权力的迷恋,这种心态显示了中国独特的、源远流长的‘文化拜物教’的传统。”

      不错,海内外都有很多热爱书法艺术的人,很多人对书法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但这哪能表明是对权力的迷恋呢!?恰恰相反,很多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专心于艺术,对名利和官位、权力嗤之以鼻。从古至今都不乏这样的人。这也正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之一。被誉为书圣的王羲之,性情率真洒脱,后人读他的《兰亭序》,无不为他的超脱物外的宇宙精神而感叹。我们从字里行间没有发现他一丝一毫对权力的迷恋和向往。智永、怀素、弘一法师等书法大师都是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出家人,难道和尚也迷恋权力吗?所以余先生的这个观点只是凭空说说,根本无视大量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的淡泊的心智、蔑视权贵的铮铮傲骨,无视爱好书法的知识分子数千年来普遍地视官贵为云烟的传统和事实。

      拜物教是指原始社会中的一种现象,其特征是将某些东西当作神灵来崇拜。原始人由于缺乏对自然现象的理解,如石头、树木、男性生殖器、太阳、月亮、大象等,认为这些是有灵性的,因而赋以神秘的、超自然的性质,对它们祈祷、礼拜或祭献,以求获得庇佑。后来,“拜物教”一词也用来比喻对某种事物的迷信或盲目崇拜,如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等。不难看出,余先生是把中国人对自己民族艺术的热爱讥讽成一种迷信和无知了。这种认识,是很荒诞的。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引以为骄傲并作为精神寄托的民族艺术,绝非简单的“文化拜物教”的称谓可以概括和贬斥的。

      二、余文接着又大量引用另外和他认识相同的某学者的文章,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不妨摘录一下。

      学者某某在一本书中追问说:“从某种意义上说,书法是无文化时代人们无事找事干的一门活计,本质上属于一种手工技术,与张大娘的剪纸、王木匠的手艺和李老三的蜡染毫无二致,它就是一种手工艺术品。但为什么人们没有把张大娘的剪纸、王木匠的手艺和李老三的蜡染抬举为一门国家的艺术和国粹的文化呢?为什么偏偏是书法,而不是剪纸、木匠活和蜡染,成了文化的一种代表与象征呢?……这里面有一种天大的误会和骗局。……按理说,人们使用文字的正常结果应该是书籍,是饱含思想和深义的书面文本,而绝不应该是书法。但在专制社会中,思想是被禁止的,任何与统治者意志相左的个人想法、观点和感情都会被严加铲除。思想者的任何思想活动仿佛都是在冒一种生命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只好退而求其次,用文字来书法,而不是书写。所以在专制社会中,文字从来就是用来写着玩的,而不是用来著书立说的,这也就毫不见怪。于是乎在专制社会中,书法之风才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并且长盛不衰,愈演愈烈。……人们越写也越倾情,越写越陶醉,越写越感觉良好,越写越炉火纯青。久而久之,书法就成了一门‘伟大’的艺术。形式取代了内容、书法取代了思想。……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风雅’、最‘高贵’的书法也就成了文化。”

     余先生身为高校教师,没想到竟然对这段逻辑混乱的文字缺乏基本的判断力,并拿来做根据。这段话虽然不长,但错误百出,概念凌乱。混淆了文化、文字、书法、文章、思想等含义不同的概念和它们的功用。

      书法之所以成为艺术,按照这位学者的理解,居然是因为专制主义压得人们不敢表达思想,那些会写字的人不得不沉迷于反复练字,书写才成了艺术!

     的确,中国的专制主义的历史很漫长,但各国都有专制主义的历史,欧洲中世纪也够黑暗残酷的,非洲也有专制主义,拉丁美洲也有专制主义,为什么独有汉字书写成为一门博大的艺术呢?这绝不是“专制主义的挤压”的简单结论可以解释的。

      我们知道,汉字属于方块字,其笔画的排列组合具有回旋余地大、千变万化的特点,而书写工具——毛笔的笔头较软,书写的线条又具有粗细、浓淡、涩疾等丰富变化的特点(正所谓“笔软则奇怪生焉”),再加上书写载体——纸张的改进,也为书法艺术提供了更大的驰骋空间。这些客观因素是书法得以形成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汉字书写之所以能成为艺术,不是别的原因,是由汉字的特点和汉字书写工具及书写载体的特点决定的,汉字和汉字书写工具的特点自然而然把汉字的书写引向一种艺术的范畴。之所以剪纸没有成为国粹,而书法成了国粹,就是因为书法的表现力更加丰富,艺术魅力更加强烈,根本不是什么“天大的误会和骗局”。

      至于极端的专制主义,如文字狱的条件下,也确实会使一些学者潜心于金石书画,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促进这些艺术和学问的发展,但是其中的作用是很小的。而且,极端的专制主义由于禁锢人们的思想,创新的艺术也同时会受到禁锢。从历史上看,这种观点也不符合实际。唐朝是一个比较开明的时期,尤其是唐代的前期和中期,专制主义的气氛并不浓厚,像唐太宗这样的人还能听进去反对的意见,但是唐代的书法艺术却是书法史上的高峰之一。“文化大革命”时期出现了典型的专制主义和文字狱,那么,按照这段文字又说,“许多‘伟大’的书法家对真理没有兴趣,而终生沉迷在书法这一变态的‘美’中。尽管他们在书写的意义上达到了一种‘深不可测’的境界,但他们本人在文化的意义上依然是一个‘文盲’。”

      我们知道,社会分工是不同的。不知道这位学者提出的“真理”到底是指什么?如果是指书法艺术本身创作的规律,我想书法家是感兴趣的,最杰出的艺术家一定是这种艺术门类的专家。但书法门类之外的知识和真理,未必就是艺术家的任务。书法家的任务是艺术创作,用优美的艺术感染人。书法家不一定是思想家,甚至也不一定是学问家,尽管我们提倡书法家要做有学问的人。要求书法家都对其他的真理感兴趣并孜孜以求甚至精通,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合理的。就像余先生,您是研究本专业知识的,别人要求您对养猪的真理感兴趣,要求您研究修建拦河大坝的技术,要求您研究冥王星的奥秘,对您来说肯定是无法接受的。同样,您又何必苛刻地要求书法家精通和追求其他专业的真理呢?对其他艺术而言,同样如此,您也不必要求舞蹈家去追求农田灌溉技术的真知,更不必要让小提琴演奏家去探索阑尾炎的发病机理。

      这位学者认为,伟大的书法家只顾注意书法的变态美,他本人在“文化的意义上”仍然是个文盲。“文化的意义”是什么意思?不难看出,作者实际说的是学问。但是,凡是称得起伟大的书法家的人,没有一个不是有学问、有文化修养的人。王羲之是作家、诗人;褚遂良、柳公权、欧阳洵是政治家、学者;于右任早年跟随孙中山从事革命,是杰出的革命家、学者和诗人;沈尹默是诗人、散文家、学者;弘一法师是音乐家、诗人;毛泽东是军事家、思想家、政治家、诗人;启功是教育家、古典文学家、文物鉴定家……

      作者把书法家阿臜了一阵子,于是得出结论:书法是中国人“掩耳盗铃”式的自慰,是中国文化阶层自愿服用并已经上瘾的、最没有文化的“文化摇头丸”。

      摇头丸者,一种毒品的名称,作者如此来表达对书法的憎恶,可见其对书法的痛恨程度。

      三、余文最后感叹道,“有媒体报道说,在沿海地区的某小学中,教育者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开设了学生必修的‘书法课’,媒体对这一教学改革的方案褒奖有加。可见,荼毒下一代的行为依然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继续着。”

       余文把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加上了引号,可见其不以为然的态度;给书法课三个字加上引号,也说明了他觉得书法根本没有资格成为一门课程。最后,余先生惊叫道,对中小学生开展书法教育是“荼毒下一代的行为”!

     书法教育的发展和繁荣是近几年的事,开设书法课,是原国家教委在1997年就提出的要求。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要开设大字课。目前中小学专职的书法教师在逐渐增多,这是一个趋势。为什么呢?这是由于书法艺术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决定的。

      概括起来,书法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工具作用。汉字是自己的民族文字,写好自己的民族文字,是本分,也是交流的需要。2、愉悦身心的作用。汉字的书写可以带给人美的享受,可以调节身心,可以陶冶性情。这是早已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也正合我们提倡的素质教育的精神。3、民族文化和民族认同感教育。让孩子练字,好处很多,又怎么能说是害了孩子呢!

      不但中小学,书法的高等教育发展也很快。目前在全国的高校中,已经有十余个大学开设了书法专业。其中,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已经建立了从专科到博士层次的书法教育。据笔者了解,到2004年,余先生教书的北京大学东方文化研究所,也开始招收书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尽管有人否定书法艺术,但它却蓬勃发展,方兴未艾,教育体系日臻完备,这不正是说明书法艺术的强大生命力吗?这难道不也是生动地说明,加强书法教育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越来越成为教育界和艺术界的共识吗?

      四、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应分开进行,不要笼统地否定或肯定,否则难免使之偏颇,流于偏激。

说起中国传统文化,一些自成为新锐思想家或作家的人嗤之以鼻,不以为然,似乎没有多少好东西。这种偏见和侏儒心态是要不得的。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要辩证地、全面地研究。笔者一直主张,要把“文化”分解开来研究,尤其要把传统艺术和传统的政治文化、政治伦理区分开来。因为传统文化这个概念太大了,太泛了,太广了,正所谓“文化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其中包罗万象,既有需要抛弃和改造的糟粕,又有需要认真继承与发展的精华,一概地推崇和一概地否定都是不可取的,都不是严谨的态度。

      传统的政治文化和政治伦理,由于强调等级秩序和服从,缺乏民主、自由、法治、平等、民权精神和对个性的尊重,使得社会弥漫着浓厚的官本位气氛和奴性意识,十分衰朽,是阻碍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顽固力量,需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尤其要吸收发达国家的政治文明的活力因子,进行政治文化的改造。这样才利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造福于中华民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服务。

      但是,借鉴先进文明,并不等于说,中国的文化全都是落后的,也不等于说,传统文化与现代的政治文明是格格不入、水火不容的。

      传统的民族艺术,如音乐、戏曲、书法、绘画、建筑等,则是我们民族特有的东西,实践证明它们是优美的、高格调的、有生命力的,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值得也需要认真继承和发扬光大。在艺术的问题上,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外国人到中国旅游,他们最喜欢到西安去,到云南少数民族扎满了竹楼的村子里去,到江南的古镇上去,为什么?人家就是要欣赏你有特色的东西。如果人家来了,看到的都是西方的建筑样式,听到的都是西方音乐,舞台上都是西方的舞蹈,那么人家不会看得起你,那才是一个民族真正的悲哀!

      我们知道,日本受中国影响很深,他们原来的文化和制度都是学习中国唐王朝的,到了近代,他们发现,这些制度远不如欧美文明更加先进,于是他们与时俱进,提出“脱亚入欧”战略,明治维新使一个落后的、受欺凌的国家步入强盛。但是人家日本也不是全盘西化,不是把自己原来的东西全部扔到太平洋里。日本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法律体系西化了,更先进了,更科学了,但是艺术和一些好的风俗还保存得很好,如茶道、服饰等,到日本去,很多文化景观使人感到自己又回到了唐代。书法更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日本的书法也渊源于中国,但至今继承得很好,日本的中小学书法教育也开展得很好。按照余先生的理解,日本这样富强的国家早该抛弃书法这种腐朽不堪、毫无意义的艺术品种了!大和民族早不应该再让这种发源于中国的“文化摇头丸”荼毒自己的后代了!在韩国,也有这种情况,韩国也是一个西化的、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他们的政治法律制度都是学的欧美,但是韩国对传统文化保存得也很好,很多风俗在我们中国人看起来还是古色古香,带有唐代文化的影子。这些都可以看出,借鉴先进文化与继承民族优秀文化并不矛盾。而且,我们还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的优秀艺术也属于先进文化的范畴。

      五、任何一个专业和艺术门类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学科特点,隔行如隔山,在没有对一个专业有较深刻的理解和研究之前,不要妄下断语,否则难免归于谬误,贻笑大方。

      这里我很想提一个问题:余先生,还有那位认为“书法的形成与发展是天大的误会与骗局”的先生,你们自己的书法水平如何?练过几年字?读过几篇书论?你们对于书法和书法精神,究竟有多深的理解?

     如果无法给读者一个肯定的答案。我们不难看出问题的症结。因为自己不肯认真练字,没把字写好,又不想再练了,逐渐厌恶,所以才大加否定,恨不得把书法扔进粪堆里去。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个别对书法艺术大加否定的人士,无一不是书法专业之外的人士,有搞美术的,有搞文化的,还有其他专业的,还有自诩为书法家的,对书法只是了解那么一点点。很显然,你不了解、不精通这个艺术门类,你就必然偏离科学和真理,甚至常常不着边际,瞎说一气。毛泽东说,要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就要亲口尝一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同样,没有深入研究,就没有乱讲话的资格。

      听余先生谈论书法,感觉就像一个棒球运动员在大讲中医,又像一个补鞋匠在讲解航天飞机的制作技术,还像一个天天挖粪的老头津津有味地向人传授蛋糕制作技艺……尽管外行听起来也可能似乎有些头头是道,也点缀了不少深奥的术语,但这种医术、飞机制作技术、蛋糕制作技术是不可靠的,经不起实践检验的,这种“医术”是会耽误病人的,这种“技术”是造不出航天飞机的,这种蛋糕是让人享受不起的。

      胡适先生说过,做学问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我看余先生领会了前半句,后半句给忘了。我们知道,信口开河是很容易的,你说月亮是三角形的,你有这个自由,学术自由嘛,但你得拿出证据,并要经得起科学实践的检验,叫人家都信服才是,否则,高论虽可能一时引得舆论哗然,煞是热闹,但谬误终究是谬误,而不会成为真理。

      种种事实表明,在建设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掌握学习先进文明与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关系,是一个不容回避和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是把自己民族的文化一股脑地否定和抛弃,还是学习别的民族的先进的文化,同时发展自己民族有特色的东西,其道理并不难领会。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立足中国现实,继承民族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这是深思熟虑的结论。

      以上认识是作者读了余先生的文章后产生的一点感想,未必都正确。不对的地方,欢迎广大学者批评指正。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启咏(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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