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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以理作為一種秩序 的哲學(蔡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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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11: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蔡家和(東海大學哲學系)


翻譯:

在中國的十八世紀,宋明理學中的理學派朱熹仍是有影響力的,但是時代的潮流正在反對他。這運動為顧炎武、顏元所起始,為了追求另一(反對)面的真理,及避開玄思,從這時代開始這種要求變得既強烈且深遠。學者拒絕接受任何沒有實證的事物,且他們的唯一興趣在於透過具體事實達到真理。結果,這運動被稱為實學(基於證據的研究,實事求是,考證之學)。雖然他們的主要興趣還是在儒學的經典作品上,他們深深地致力於如此具體的學科研究上,例如文獻學,歷史,天文學,數學,地理,校刊學等等,他們反對宋代的抽象學習,而宋代的主要產物,即理性新儒學(宋明理學),而他們(指清代學者)留心於較早的漢代的經典讀以做為證據。由於這個理由,這種運動,也被稱之為漢學。他們具有一種反朱子學的哲學特徵,而在方法學上透過客觀的,歸納的,及批評的方法。此漢學運動的高峰的代表人物就是戴震(戴東原,1723-1777)

  事實上,戴震以考據學大師、而非哲學大師而聞名,但是他的考據學與哲學是分不開的,因為它們是互補的。他是一位數學,天文,水利,聲韻,校刊學及文本批評方面的專家,在此他使用了批判地歸納法及比較法,不像他同時代的學者,他們追求考證之學,只為了考據而考據,戴震視考據之學為一個初步的方法以顯示真理。在同一時代,由於他的方法與具體的學習,他視真理為一種秩序及具體的日常倫用的一種系統性的安排。明顯地在這種心態架構下的思想家將不會著手於一種抽象的、超越的理之研究,對於此,他說,宋明理學視理為:“如有一物焉”。而對他而言,理不過是事物之則,而所謂的事物,他理解為日常的事物,例如吃喝飲食。

  理的概念做為一種秩序,可以回溯到漢代,故戴震在此方面非原創者,但沒有人發展地如他這麼的完整,也沒有人如他一般強有力的推行出來。有了如此的理做為前提,跟隨而來的是,研究這種理的方式不是透過如思朱熹的玄思方式,或是王陽明的內省方式,而是一種批判的,分析的,詳實的對於事物的客觀研究。

  他的理的概念引領著他激烈地反對宋明理學關於情感與人欲的看法,戴震認為宋明理學的講法已損害到情感與人欲。在他的見解裡,若無情感的安立,則絕無理的流行,因為理乃由情感的不差失所組成。其實宋明理學從未譴責情感與人欲,而只是譴責自私與超過的情感及人欲,這些等同於犯錯的人欲。然而不可否認的,宋明理學把理對比於欲,而以理為好,欲為惡,戴震無法忍受這種天理人欲對比的講法,對此,戴震從孟子的人性本善的教條找證據,且解釋錯誤是來自自私,因為他主張理即是情之不差失,他必需假定一個不變的、客觀的、必然的理做為標準,這就是他所謂的必然的道德之理,他畢竟不反對普遍的真理,而這些真理只能在明確的、天生本有的具體日常事物之中。

  以另一方面而言,他保存了宋明理學的主要課題,而一再地以秩序之理之觀點來說明它。對他,以至於宋明理學而言,宇宙是生之又生的不停的過程,然而這過程不只是宇宙的作用,除此之外,它是一個自然的秩序,而可從中看出道德的價值。

  戴震也許是清代最偉大的思想家,他是一個貧戶,也從未考試通過高等的科舉考試,他到了晚年才開始批評朱子,也在晚年寫成《孟子字義疏證》,從這書中,作成了下列的一些節選。這是他最重要的作品,而且是他的最重要的哲學觀念的作品之一,但在一百年內,並未產生任何影響,主要原因之一,可能是他的作品太深奧了,另一原因,乃清代時的哲學的興趣非常勢微,然而,在二十世紀,他突然走紅起來,無疑地,乃因他的哲學合適於這時代的氣質。

孟子字義疏證

1理

1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在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亦曰文縷,理,縷,語之轉耳)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孟子稱孔子之謂集大成,曰: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聖智至孔子而極其盛,不過舉條理以言之而已矣,易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自乾坤言,故不曰仁智,而曰易簡,以易知,知一於仁愛平恕也,以簡能,能一於行於無事也,易則易知,易知則有親,有親則可久,可久則賢人之德,若是者,仁也,簡則易從,易從則有功,有功則可大,可大則賢人之業,若是者,智也,天下事情,條分縷析,以仁且智當之,豈或爽失幾微哉,中庸曰:文理密察,足以有別也,樂記曰:樂者,通倫理者也,鄭康成注云:理,分也,許叔重說文解字序曰: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古人所謂理,未有如後儒之所謂理者矣

2問:古人之言天理,何謂也?

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凡有所施於人,反躬而靜思之:人以此施於我,能受之乎?凡有所責於人,反躬而靜思之,人以此責於我,能盡之乎?以我絜之人,則理明,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無不其平是也,樂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滅者,滅沒不見也,又曰: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於是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佚作亂之事,是故強者脅弱,眾者暴寡,知者詐愚,勇者苦怯,疾病不養,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此大亂之道也。誠以弱寡愚怯與夫疾病,老幼,孤獨,反躬而思其情,人豈異於我,蓋方其靜也,未感於物,其血氣心知,湛然無有失(楊雄方言曰:湛,安也,郭璞注云,湛然,安貌),故曰天之性,及其感而動,則欲出於性,一人之欲,天下人之之同欲也,故曰性之欲,好惡既形,遂己之好惡,忘人之好惡,往往賊人以逞欲,反躬者,以人之逞其欲,思身受之之情也,情得其平,是為好惡之節,是為依乎天理(莊子,庖丁為文惠君解牛,自言:依乎天理,批大郤,導大窾,因其固然,技經肯綮之未嘗,而況大軱乎,天理,即所謂,「彼節者有間,而刀刃者無厚,以無厚入有間」,適如其天然之分理也)古人所謂天理,未有如後儒之所謂天理者矣。

評註:

  戴震無情的攻擊天理之教條,部分是由於雍正把它合理化以做為他壓制人民的方法。

3問:以情絜情而無爽失,於行事誠得其理矣,情與理之名何以異?

曰:在己與人皆謂之情,無過情無不及情之謂理,詩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266)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作此詩者,其知道乎!孟子申之曰: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以秉持為經常曰則,以各如其分區分曰理,以實之於言行曰懿德,物者,事也,語其事,不出乎日用飲食而已矣,舍是而言理,非古賢聖所謂理也。

10問:宋以來之言理也,其說為不出於理則出於欲,不出於欲則出於理,故辨理欲之界,以為君子小人於此焉分,今以情之不爽失為理,是理者存乎欲者也,然則無欲亦非歟?

曰:孟子言養心莫善於寡欲,明乎欲不可無也,寡之而已,人之生也,莫病於無以遂其生,欲遂其生,亦遂人之生,仁也,欲遂其生,至於戕人之生而不顧者,不仁也,不仁,實始於欲遂其生之心,使其無此欲,必無不仁矣,然使其無此欲,則於天下之人,生道窮促,亦將漠然視之,己不必遂其生,而遂人之生,無是情也,然則謂不出於正則出於邪,不出於邪則出於正,可也,謂不出理則出於欲,不出於欲則出於理,不可也,欲,其物,理,其則也,不出於邪而出於正,猶往往有意見之偏,未能得理,而宋以來之言理(273)欲也,徒以為正邪之辨而已矣,不出於邪而出於正,則謂以理應事矣。理與事分為二而與意見合為一,是以害事。夫事至而應者,心也,心有所蔽,則於事情未之能得,又安能理乎?自老氏貴於抱一,貴於無欲,莊周書則曰:「聖人之靜,非曰靜也善,故靜也,萬物無足以撓心者,故靜也,水靜猶明,而況精神,聖人之心靜乎,夫虛靜恬淡,寂寞無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周子通書曰:聖可學乎,曰可,有要乎,曰有,請問焉,曰一為要,一者無欲也,無欲則靜虛動直,靜虛則明,明則通,動直則公,公則溥,明通公溥,庶矣哉。此即老莊釋氏之說,朱子亦屢言人欲所蔽,皆以為無欲則無蔽,非中庸雖愚必明之道也,有生而愚者,雖無欲,亦愚也,凡出於欲,無非以生以養之事,欲之失為私,不為蔽,自以為得理,而所執之實謬,乃蔽而不明,天下古今之人,其大患,私與蔽二端而已,私生於欲之失,蔽生於知之失,欲生於血氣,知生於心,因私而咎欲,因欲而咎血氣,因蔽而咎知,因知而咎心,老氏所以言常使民無知無欲,彼自外其形骸,貴其真宰,後之釋氏,其論說似異而實同,宋儒出入於老釋(程叔子撰明道先生行狀云:自十五六時,聞周茂叔論道,遂厭科舉之業,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濫於諸家,出入於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然後得之,呂與叔撰橫渠先生行狀云:范文正勸讀中庸,先生讀其書,雖愛之,猶以為未足,又訪諸釋老之書,累年,盡究其說,知無所得,返而求之六經,朱子語類廖德明錄癸巳所聞,先生言,二三年前見得此事尚鶻突,為他佛說得(274)相近,近年來方看得分曉,考朱子慕禪學在十五六時,年二十四,見李愿中,教以看聖賢言語,而其後復入釋氏,至癸巳,年四十四矣)故雜乎老釋之言以為言,詩曰:民之質矣,日用飲食,記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聖人治天下,體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備。人知老莊釋氏異於聖人,聞其無欲之說,猶未之信也,於宋儒,則信以為同於聖人,理欲之分,人人能言之,故今之治人者,視古賢聖體民之情,遂民之欲,多出於鄙細隱曲,不措諸意,不足為怪,而及其責以理也,不難舉曠世之高節,著於義而罪之,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爭之,雖得,謂之逆,於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達之於上,上以理責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勝指數,人死於法,猶有憐之者,死於理,其誰憐之,嗚呼,雜乎老釋之言以為言,其禍甚於申韓如是也,六經孔孟之書,豈嘗以理為如有物焉,外乎人之性之發為情欲者,而強制之也哉,孟子告齊梁之君,曰與民同樂,曰省刑罰,薄稅斂,曰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曰居者有積倉,行者有裹糧,曰:內無怨女,外無曠夫,仁政如是,王道如是而已矣

評註:

孟子舊說認為私與蔽是道德之惡的原因,但戴震的中心思想,也是孔子的中庸之道

13問:自宋以來,謂理得於天而具於心,既以為人所同得,故於智愚之不齊歸諸氣稟,而敬肆邪正概以實其理欲之說。老氏之抱一,無欲,釋氏之常惺惺,彼所指者,曰真宰,曰真空(莊子云: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朕,釋氏書云:即此識情,便是真空妙智,又云,真空則能攝眾有而應變,又云:湛然常寂,應用無方,用而常空,空而常用,用而不有,即是真空,空而不無,即成妙有)而易以理字便為聖學,既以理為得於天,故又創理氣之說,譬之二物渾淪(朱子語錄云,理與氣決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則二物渾淪,不可分開各在一處,然不害二物之各為一物也)於理極其形容,指之曰淨潔空闊(問先有理後有氣之說,朱子曰:不消如此說,而今知合下先是有理後有氣邪?後有理先有氣邪?皆不可得而推究,然以意度之,則疑此氣是依傍道理行,及此氣之聚,則理亦在焉,蓋氣則能凝結造作,理卻無情意,無制度,無造作,止此氣凝聚處,理便在其中,且如天地間人物草木禽獸,其生也莫不有種,定不會無種了,白地生出一個物事,這個都是氣,若理則止是個淨潔空闊底世界,無形迹,他卻不會造作,氣則能醞釀凝聚生物也)不過就老莊釋氏所謂真宰,真空者轉之以言天理,就老莊釋氏之言轉而為六經孔孟之言,(277)今何以剖別之,使截然不相淆惑歟?

曰:天地,人物,事為,不聞無可言之理者也,詩曰有物有則是也,物者,指其實體實事之名,則者,稱其純粹中正之名。實體實事,罔非自然,而歸於自然,天地,人物,事為之理得矣,夫天地之大,人物之蕃,事為之委曲條分,苟得其理矣,如直者之中懸,平者之中水,圓之中規,方者之中矩,然後推諸天下萬世而準,易稱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中庸稱考諸三王而不謬,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夫如是,是為得理,是為心之所同然,孟子曰:規矩,方圓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語天地而精言其理,猶語聖人而言乎其可法耳,尊是理,而謂天地陰陽不足以當之,必非天地陰陽之理則可。天地陰陽之理,猶聖人之聖也,尊其聖,而謂聖人不足以當之,可乎哉,聖人亦人也,以盡乎人之理,群共推為聖智,盡乎人理非他,人倫日用盡乎其必然而已矣,推而極於不可易之為必然,乃語其至,非原其本,後儒從而過求,徒以語其至者之意言思議視如有物,謂與氣渾淪而成,聞之者習焉不察,莫知其異於六經孔孟之言也,舉凡天地,人物,事為,求其必然不可易理至明顯也,從而尊大之,不徒曰天地,人物,事為之理,而轉其語曰理無不在,視之如有物焉,將使學者皓首茫然,求其物不得。非六經,孔孟之言難知也,傳注相承,童而習之,不(278)復致思也。

評註:

在戴震的理論裡,動物知道何為自然,而人能知道什麼是必然,也就是什麼是道德的善。只有人的心靈能夠從自然直通於必然,因為他視血氣心知做為人性的成分,如此將導致血氣還引導人犯錯,因為它是生理的自然。實際而言,他強烈的批評宋明儒學要生理自然為惡負責。

2性

20.性者,分於陰陽五行以為血氣,心知,品物區以別焉,舉凡既生以後所有之事,所具之能,所全之德,咸以是為其本,故易曰成之者性也,氣化生人生物以後,各以類滋生久矣,然類之區別,千古如是也,循其故而已矣,在氣化曰陰陽,曰五行,而陰陽五行之成化也,雜糅萬變,是以及其流形,不特品物不同,雖一類之中又復不同,凡分形氣於父母,即為分於陰陽五行,人物以類滋生,皆氣化之自然,中庸曰:天命之謂性,以生而限於天,(291)故曰天命,大戴禮記曰:分於道謂之命,形於一謂之性,分於道者,分於陰陽五行也,一言乎分,則其限之於始,有偏全厚薄清濁昏明之不齊,各隨所分而形於一,各成其性也,然性雖不同,大致以類為之區別,故論語曰性相近也,此就人人相近言之也,孟子曰: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言同類之相似,則異類之不相似明矣,故詰告子生之謂性曰,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明乎其必不可混同言之也,天道,陰陽五行而已矣,人物之性,咸分於道,成其各殊者而已矣

3才

29.才者,人與百物各如其性以為形質,而知能遂區以別焉,孟子所謂天之降才是也,氣化生人生物,據其限於分而言謂之命,據其為人物之本始而言謂之性,據其體質而言謂之才,由成性各殊,故才質亦殊,才質者,性所呈也,舍才質安覩所謂性哉,以人物譬之器,才則其器之質也,分於陰陽五行而成性各殊,則才質因之而殊,猶金錫之在冶,冶金以為器,則其器金也,冶鍚以為器,則其器錫也,品物之不同如是矣,從而察之,金錫之精良與否,其器之為質,一如乎所冶之金錫,一類之中又復不同如是矣,為金為錫,及其金錫之精良與否,性之喻也,其分於五金之中,而器之所以為器即於是乎限,命之喻也,就器而別之,孰金孰錫,孰精良與孰否,才之喻也,故才之美惡,於性無所增,亦無所損,夫金錫之為器,一成而不變者也,人又進乎是,自聖人而下,其等差凡幾,或疑人之才非盡精良矣,而不然也。猶金之五品,而黃金為貴,雖其不美者,莫之比貴也,況人皆可以為賢為聖也,後儒以不善歸氣稟,孟子所謂性,所謂才,皆言乎氣稟而已矣,其稟受之全,則性也,其體質之全,則才也,稟受之全,無可據以為言,如桃杏之性,全於核中之白,(307)形色臭味,無一弗具,而無可見,及萌芽甲坼,根幹枝葉,桃與杏各殊,由是為華為實,形色臭味無不區以別者,雖性則然,皆據才見之耳,成是性,斯為是才,別而言之,曰命,曰性,曰才,合而言之,是謂天性,故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人成性不同,故形色各殊,人之形,官器利用大遠乎物,然而於人之道不能無失,是不踐此形也,猶言之而行不逮,是不踐此言也,踐形之與盡性、盡其才,其義一也

4仁義禮智

36.仁者,生生之德也,民之質矣,日用飲食,無非人道所以生生者,一人遂其生,推之(316)而與天下共遂其生,仁也,言仁而可以賅義,使親愛長養不協於正大之情,則義有未盡,亦即為仁有未至,言仁可以賅禮,使無親疏上下之辨,則禮失而仁亦未為得,且言義可以賅禮,言禮可以賅義,先王之以禮教,無非正大之情,君子之精義也,斷乎親疏上下,不爽幾微,而舉義舉禮,可以賅仁,又無疑也,舉仁義禮可以賅智,智者,知此者也,易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而中庸曰:「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益之以禮,所以為仁至義盡也,語德之盛者,全乎智仁而已矣,而中庸曰:智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益之以勇,蓋德之所以成也,就人倫日用,究其精微之極致,曰仁曰義曰禮,合三者以斷天下之事,如權衡之於輕重,於仁無憾,於禮義不愆,而道盡矣,若夫德性之存乎其人,則曰智,曰仁,曰勇,三者,才質之美也,因才質而進之以學,皆可至於聖人,自人道遡之天道,自人之德性遡之天德,則氣化流行,生生不息,仁也,由其生生,有自然之條理,觀於條理之秩然有序,可以知禮矣,觀於條理之截然不可亂,可以知義矣,在天為氣化之生生,在人為其生生之心,是乃仁之為德也;在天為氣化推行之條理,在人為其心知之通乎條理而不紊,是乃智之為德也。惟條理,是以生生,條理苟失,則生生之道絕,凡仁義對文及智仁對文,皆兼生生條理而言之者也

評註:

視仁為生生之德,是宋明理學的貢獻。

5權

41問:宋儒亦知就事物求理也,特因先入於釋氏,轉其所指為神識者以指理,故視理如有物焉,不徒曰事物之理,而曰理散在事物。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理得,理散在事物,於是冥心求理,謂一本萬殊,謂放之則彌六合,卷之退藏於密,實從釋氏所云「遍見俱該法界,收攝在一微塵」者比類得之,既冥心求理,以為得其體之一矣;故自信無欲則謂之理,雖意見之偏,亦曰出於理不出於欲,徒以理為如有物焉,則不以為一理而不可;而事必有理,隨事不同,故又言心具眾理,應萬事;心具之而出之,非意見固無可當此耳。況眾理畢具於心,一事之來,心出一理應之;易一事焉,又必易一理應之,至百千萬億,莫知紀極,心既畢具,宜可指數;其為一,為不勝指數,必又有說,故云理一分殊。然則論語兩言一以貫之,朱子於語曾子者釋之云:「聖人之心,渾然一理,而泛應曲當,用各不同,曾子於其用處,蓋已隨事精察而力行之,但未知其體之一耳」,此解亦必失之,二章之本義,可得而聞歟?
曰:一以貫之,非言以一貫之也,道有下學上達之殊致,學有識其迹與精於道之異趨,吾道一以貫之,言上達之道即下學之道也,予一以貫之,不曰予學,蒙上省文,言精於道,則心之所通,不假於紛然識其迹也,中庸曰,忠恕違道不遠,孟子曰: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蓋人能出於己者必忠,施於人者以恕,行事如此,雖有差失,(324)亦少矣,凡未至乎聖人,未可語於仁,未能無憾於禮義,如其才質所及,心知所明,謂之忠恕可也。聖人仁且智,其見之行事,無非仁,無非禮義,忠恕不足以名之,然而非有他也,忠恕至斯而極也。故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而已矣者,不足之辭,亦無更端之辭)下學而上達,然後能此言,論語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又曰:「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又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是不廢多學而識矣,然聞見不可不廣,而務在能明於心,一事豁然,使無餘蘊,更一事而亦如是,久之,心知之明,進於聖智,雖未學之事,豈足以窮其智哉。易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又曰:「智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源」,凡此皆精於道之謂也,心精於道,全乎聖智,自無弗貫通,非多學而識所能盡,苟徒識其迹,將日逐於多,適見不足。易又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同歸,如歸於仁至義盡是也,殊塗,如事情之各區以別是也,一致,如心知之明盡乎聖智是也,百慮,如因物而通其則是也,孟子曰:「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約謂得其至當,又曰:「守約而施博者,善道也,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約謂修其身。六經孔孟之書,語行之約,務在修身而已;語知之約,致其心之明而已,未有空指一而使人知之(325)求之者,致其心之明,自能權度事情,無幾微差失,又焉用知「一」求「一」哉?

評註:

宋明理學從未把理視為如有一物焉,他們分別存在以前(形而上)做為理,存在以後(形而下)做為器,然而戴震不會接受這種區別,在這方面,他類似王夫之及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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